【何鴻章追款】原告:50年前200萬今日值6億 怎會是餽贈?

撰文:陳雯慧
出版:更新:
何鴻章(右)與妻子合照,律師指他曾兩度改遺囑。(erichotung.com網站)

已故富商何東爵士長孫何鴻章,向舊情人「十姑娘」何婉琪追討50年前委託她投資澳門賭業的200萬元款項,案件今於高院續審。

何鴻章一方指,當年200萬元款項相等於現時逾6億元款項,所以不可能是餽贈或借貸。而當時何鴻章只有300萬元身家,不會送200萬元給十姑娘。原訴一方又提及,自何鴻章與麥舜銘關係轉差後,何在2011年遺囑上再沒有麥舜銘的名字。但答辯一方指何鴻章在2011年遺囑上,曾將30億資產受託人寫上兩名事務律師的名字。

原告分別為何鴻章及信託公司Lare Sare Limited,答辯人分別何婉琪、滿威利投資有限公司及麥舜銘,又名何東舜銘。

十姑娘要求原告交千萬元保證金

代表何婉琪的資深大律師陳景生下午指,次原告人是一間信託公司,當年根據何鴻章先父何世儉將軍的遺囑,成立一個慈善信託基金。直至今日原訴完成開案陳詞,從無道出信託公司在本案角色,究竟日後若原訴勝訴,會否將所得款項轉入該公司作慈善用途,根本無從稽考。為保障何婉琪利益,建議法庭下令次原告人須於3日內交1050萬元保證金。另兩名答辯人亦要求400萬元保證金。法官周家明將於明早就保證金作出裁決。陳大狀更質疑,若事件涉及慈善,是否需要律政司介入本案。

何鴻章指何東舜銘(右三)在美國控告他誹謗令他非常傷心。(資料圖片)

遺囑曾將澳門資產贈何東舜銘

陳景生又指,根據原訴文件顯示,何鴻章於1978年成立一份遺囑,由妻子擔任遺產執行人,從無提及澳門業務;

2007年另一份遺囑,又指會將所有涉及澳門賭場資產送贈予兒子何東舜銘;

2011年又有一張遺囑指將涉及30億元資產轉交兩名律師馬華潤及另一名律師,前後不一。

另原告開案陳詞指,何鴻章於2007年,認為兒子何東舜銘協助母親何婉琪打官司有功,和兒子關係良好,更在2007年遺囑上列明將所有澳門賭場資產交給兒子,但2009年至2010年兩父子關係差,何鴻章於2011年的遺囑上再沒有麥舜銘的名字。

案件編號:HCA85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