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區議員投訴海上噪音 前漁民鬧爆玩針對:佢未了解區內運作

撰文:李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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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區議員麥謝巧玲早前於社區中的告示版上貼出民生通訊,指收到居民投訴嘉隆苑對出海域時有船隻發出噪音,故向海事處反映問題,要求處方跟進。這本來已於月前處理完畢的個案,近日惹來爭議,認為投訴針對漁民之餘,議員亦未了解區內運作。

曾是水上人、漁民的南區居民吳先生向《香港01》表示,昨日經友人發現相關區議員貼出的「關注海上噪音」海報,認為事件針對漁民而感憤怒,並斥投訴荒謬無稽。他指,業界基本上24小時都在運作,而投訴所指的凌晨時份,亦是漁民忙碌的時間。「我自己都係漁民出身,深夜有船經過嘉隆苑、數碼港、碧瑤灣嘅話,可能就係送緊冰鮮魚去長沙灣、筲箕灣,或者鯉魚門。」他勞氣續指,漁民做的是合法行為,更是在服務香港市民:「如果咁都要投訴、唔准做,咁香港街市應該會冇咗大半魚!」

曾是水上人、漁民的南區居民吳先生認為,區議員的投訴是指控漁民。(吳先生提供)

香港仔避風塘、魚市場有水上人、漁民作業,人所共知,而吳先生亦指,漁船在海中心行駛的聲音,要非常留神才聽得到,要說較大的聲音,或是船隻在魚市場靠岸的聲響,惟附近大部分居民都已習慣。他在網上訴說事件後,亦有不少人聲援漁民:「但有啲漁民學歷可能比較低,好似有冤無路訴咁。」

雖然不會百份百居民體諒有關情況,但他認為如居民選擇近避風塘的居所,又要投訴漁民,「個邏輯好奇怪」:「就好似國內旅客嚟到,問點解我哋唔同佢講普通話。但香港本身係講廣東話呀!」

吳先生認為,有關區議員未有了解捕漁業的運作,就作出投訴。(資料圖片)

吳先生又斥有關議員不了解區內各行業的運作,一收到投訴,未有向居民解釋情況,就向部門投訴,「好似連做功課嘅意識都冇」:「最好笑係佢個黨友,就係代表呢個(漁農)功能界別嘅立法會議員。」他所指的是民建聯的何俊賢。

《香港01》就事件向南區區議員麥謝巧玲查詢,她直指有關指控是炒作、斷章取義。「我哋係話有船隻,針對賣油船深夜起錨、運作發出嘅噪音,冇指明過係漁民。」

她解釋,月前收到10多位居民投訴,指有關船隻凌晨運作,擾人清夢,故認為有關方面不應在深夜運作:「漁船夜晚唔會經過呢度,行亦都唔會響咹、發出『轟轟』聲。」

南區區議員麥謝巧玲說,投訴是針對賣油船,通訊上亦未指明有關船隻是漁船。(資料圖片)

麥謝巧玲就事件發出的海報上,只列明有居民披訴有關海域上有船隻造成海上嘈音問題,被問及會否是此表達方式引來誤會,她解釋因手上未有證據指控有關船隻,故未標明是甚麼船,惟強調未有針對漁民:「根本係斷章取義。」

海事處回覆《香港01》指,處方分別於今年3月及8月,收到嘉隆苑居民透過立法會議員轉介有關屋苑對出海域船隻噪音問題。雖然海事處非噪音的主要執法部門,但亦曾安排職員於晚上到該海域進行特別巡邏,期間並未發現有任何船隻發出異常聲浪。

處方曾逐一向在該處停泊的船隻負責人瞭解其船隻在入夜後至清晨期間的運作模式,並向他們派發宣傳單張,提醒按香港法例第400章《噪音管制條例》,任何人士在任何時間不合理使用氣笛或揚聲器,發出令人煩擾的噪音,即屬違法。此外,處方亦提醒船隻負責人及操作者應採取措施以減低聲浪,勸喻他們在安全情況下盡量將船上不必要的機械裝置關閉,以免對鄰近居民造成滋擾。 

至於船隻在凌晨時分工作是否違法,海事處指各類型船隻的運作時間會因應其運作模式而異,不能一概而論,而處方亦繼續加強在有關水域巡邏及密切留意聲浪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