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山涉殺妻女案 妻好友知被告情婦Shara 指妻已從抱怨變接受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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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副教授許金山涉嫌以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謀殺妻女案續審,在被告家工作的印傭作供,被告曾對她說他們家有養貓,未見過老鼠。又留意到被告夫婦不但分房睡,並會各自煮食,從不同枱食飯。被告妻的好友亦稱,知被告夫婦感情不好,並知被告有一名叫Shara的情婦,但她見被告妻案發前半年變得開朗,並開始看開了,並開始接受一些無法改變的事情。

被告許金山涉嫌用注有一氧化碳瑜伽球謀殺妻女,被控兩項謀殺罪。(網上圖片)

被告許金山,53歲,在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任副教授。他被控2項謀殺罪,案情指他於2015年5月22日,涉嫌以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波謀殺妻子黃秀芬(47歲)及次女許儷玲(16歲)。

女傭事發後才知被告職業

辯方今盤問案發時已受聘5個月的印傭Siti-Maesaroh,她案發後才知道被告職業。被告曾指攜一氧化碳回家是為了殺鼠,印傭今指被告說過家中隻貓可捉鼠,她沒有見到老鼠出沒。印傭稱被告常駕駛黑色Toyota私家車,但也曾見過被告用涉事車輛。

未見過有人用瑜伽球

女傭又稱,被告夫婦2人一向分房睡,太太會煮晚飯和兒女共膳,而被告會獨自煮食,她從未見被告一起吃晚飯。被告家中地下有一範圍用來做運動,女傭稱沒親眼見任何人用瑜伽球,又表示不清楚涉事車輛有無該注滿一氧化碳的球。

被告妻會駕車接送子女上學

女傭謂,太太早上約7時半會駕車送幼女及幼子回校,每逢星期二、四早上會出門做瑜伽,另有一日打羽毛球;約中午12時回家,辯方追問是否會在下午2時,女傭稱不記得,亦不清楚太太日常接兒女抵家的確實時間等。辯方說長女案發前已往馬來西亞大學讀醫,次女有時晚了出門,太太也會送她上學;女傭同意。

許金山妻子的朋友馮慧怡,指曾見過許的情婦,並得悉其名為Shara。(許家希攝)

指被告次女性格活潑愛講笑

黃的密友馮慧怡出庭,她與被告一家同屬馬來西亞裔,其女兒和受害的次女同齡。她因幼兒遊戲小組與黃相熟,會一起做瑜伽、打羽毛球。馮供稱2012年搬去西貢,與被告一家相距5至10分鐘路程。她稱黃的子女都很文靜,次女則較活潑,喜歡開玩笑。她認為次女轉讀國際學校後,成績進步,又結識到新朋友。

被告妻案發前半年變開朗

馮指,黃的婚姻不愉快,夫婦很少溝通,關係愈趨差。她說黃知道被告有婚外情,更指馮在2007至2008年見過該第三者,她因此得悉被告情婦叫Shara。馮又說,黃於案發前兩年性情大變,常向她投訴,但死前6個月變得開朗,似乎開始接受一些無法改變的事,較少向她訴說苦惱。馮、黃慣於星期五打羽毛球,最後一次相見是案發前一星期。

辯方問馮,她指黃逝世前2年性情有變,當時是否已與黃少了見面,馮認黃有其他活動,雙方聯繫不及以往頻密,但依舊友好。律師續問,該期間黃投訴是否投訴其子女表現,馮答投訴內容不止子女事宜。律師稱被告與長女、次女關係較親,而黃則與幼女及幼子關係更好,馮同意。

被告的一對幼子女今天有到庭。

案件編號:HCCC37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