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集團誘青年搵快錢 報酬數萬變幾千 「配偶」失蹤無法離婚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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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閃刺」行動瓦解一個活躍4年的假結婚集團,牽涉最少66宗個案,涉款逾500萬人民幣,共86名香港及內地人被捕,包括3名集團主腦為香港人,今日(24日)被裁定8項串謀欺詐罪等罪成正等候判刑,該案累計至今有23人被定罪,包括9人早前已被判囚11個月至18個月不等。
助理首席入境事務主任(調查)歐陽至威表示,案件中涉及51名港人,即27男24女,逾半年齡介乎19歲至29歲,受報章的徵婚廣告或社交平台的招聘廣告「搵快錢」、「荀工」誘惑,假結婚可獲報酬達8萬元至10萬元,惟最終只收取到7000元至2萬元不等。

入境處「閃刺」行動瓦解一個活躍4年的假結婚集團,牽涉最少66宗個案,涉款逾500萬人民幣。(林若勤攝)

前年展開的「閃刺」行動中,共86名香港及內地人被捕,包括42男44女,瓦解一個自2012年起活躍了約4年的假結婚集團,3名集團骨幹成員為香港人,即被告王長賢、陸永基、方慧欣,年齡介乎24歲至63歲,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共8項串謀詐騙罪成,等候判刑。該案至今共23人被定罪,包括9人早前被判囚11個月至18個月不等。

個案遍及福建、廣東省

該集團向內地人收取7萬元至10萬元人民幣,擔任中介人提供「一條龍服務」,安排參與假結婚的港人記熟對象資料,協助辦理俗稱「寡佬證」的無結婚紀錄證明書等,主腦更會陪同到內地,安排當地住宿以便簽紙及擬定婚前協議等。內地人成功假結婚後,便會申請探親簽注來港以便「打黑工」等,甚或申請單程證來港居留。由於其中一名主腦原籍福建,有關個案遍及福建及廣東省。

歐陽至威稱,有個案是對象事成後去如黃鶴,無法辦理離婚手續。(林若勤攝)

逾半涉案港人年齡介乎19至29歲

就該集團的運作模式,主要是透過在社交平台發布訊息或在報章刊登徵婚廣告,藉以物色參與者,而涉案的51名港人中,逾半年齡介乎19至29歲,墮入「搵快錢」、「荀工」的利誘,獲以8萬元至10萬元報酬作招徠。

如參與人肯協助結婚對象申領單程證,可額外獲酬1000元至3000元不等,成功辦理單程證後,再添5000元至1萬元報酬。所謂可多達10萬元的酬勞,最終只收取到7000元至2萬元。

入境處在調查中檢獲電腦、電話、記數簿、大量香港身分證、內地結婚證副本等犯案工具。(林若勤攝)

入境處檢獲記數簿、香港身分證、內地結婚證副本等犯案工具(點擊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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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勿以身試法

入境處在調查中檢獲電腦、電話、記數簿、大量香港身分證、內地結婚證副本等犯案工具。助理首席入境事務主任(調查)歐陽至威表示,年輕人缺乏相關認知,提醒中介人所提供的「婚前協議」未必受法律保障,更有個案是對象事成後去如黃鶴,無法辦理離婚手續:「結婚記錄會跟一世。」

他提醒市民勿以身試法,按條例,任何人如向入境處職員作虛假申述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協助與教唆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