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播央視革命劇《換了人間》 違規現酒商品牌 通訊局發出勸諭

撰文: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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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局今(28日)公布廣播投訴結果,香港電台33台的電視劇《換了人間》在播放電視劇集期間,出現含酒精產品贊助的標題,惟節目內未有播出或提及該贊助商。港台解釋,內地中央電視台附加字樣後未作模糊化處理,純屬無心之失。通訊局決定向港台發出勸諭。

通訊局裁決港台33台播放的電視節目《換了人間》投訴成立,決定向港台發出勸諭。(資料圖片)

港台:字樣由央視附加 純屬無心之失

通訊局表示,今年1月30日晚上7時40分至9時15分,於港台電視33台播放的電視節目《換了人間》 ,有市民投訴其在合家歡期間播放的電視劇集,由某含酒精產品贊助。通訊局指,被投訴的兩集電視劇在港台播出,為轉播中央電視台第一台的節目,劇集於晚上7時40分至9時15分播放,當播放劇集「前情提要」時, 有酒精產品名稱的贊助標題在熒幕下方顯示14秒,及後再於熒幕右下角顯示10秒。

晚上8時27分,該劇下一集播出時,贊助標題以同樣方式再次出現,惟節目內沒有播出有關產品的鏡頭或贊助商的標誌,亦沒有以其他方式提及該贊助商。港台表示,有關字樣由央視附加,並解釋其員工未有將節目預告片段中的有關字樣,作模糊化處理,純屬無心之失。

通訊局指出,《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有要求每日下午4時至晚上8時30分,持牌人不得在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內播映任何酒類廣告等。當局考慮個案後,認為港台是轉播劇集,但港台仍須確保廣播材料符合業務守則的適用條文,不過港台已即時與央視跟進,央視亦承諾日後會刪剪電視劇集內被投訴的片段。因此, 通訊局認為投訴成立,港台違反《電視廣告守則》第 6 章第 2(c)段規定,決定向港台發出勸諭, 促請它嚴格遵守有關文。

《換》劇展示「以毛澤東為首的革命領袖的豐功偉業」

根據劇情介紹,《換了人間》為「革命歷史劇」,由內地著名演員唐國強飾演毛澤東,該劇於今年1月在央視綜合頻道播放。劇情講述1949至1954年間,新中國經歷北平和平解放、西柏坡黨的七屆二中全會、國共和談、渡江戰役、上海金融大戰、簽署《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和平解放新疆、解放大西南、中國人民志願軍赴朝鮮戰場、和平解放西藏等一系列「波瀾壯闊的革命歷史畫面」,以及國共兩黨在軍事、政治、經濟、統戰以及秘密戰線等各個領域的全面較量,展示了「以毛澤東為首的革命領袖的豐功偉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