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山涉殺妻女案 實驗設計與做法不符 港大教授:無研究價值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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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副教授許金山涉嫌以注有一氧化碳的瑜伽球謀殺妻女案續審,港大一名醫生教授出庭作供,認為許聲稱所作的一氧化碳研究,並沒有臨床及科學研究價值,又指出許原本計劃把氣體注入動物作測試,結果卻變成動物自行吸入氣體,由於許的實驗方法和原先設計有別,採集數據方式也不一致,故未能作研究分析。

港大教授鄺沃林指許金山所作一氧化碳實驗並無研究價值。(林樂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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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同研究已有557個

港大血液、腫瘤內科及骨髓移植科主任鄺沃林,今以專家證人身份出庭作供。他指許金山(53歲)於2015年5月20日,即案發前2日,在中大所做實驗,許聲稱是要研究如何搶救一氧化碳中毒的動物。

但鄺指許的實驗沒有得出特別發現,而從資料庫可見,與其研究目的相關的兔子及一氧化碳研究,於2015年5月前已有557個。

原定實驗與實際操作不同

鄺又稱,許原先的設計是將一氧化碳注入從活兔抽取的血液,再把血注回活兔,但實際做法並非如此。他指許共作了兩次實驗,其中一次,並沒有把一氧化碳血液注回活兔,另一次實驗是直接讓兔子吸入氣體;兩次實驗做法不一,亦兩次實驗均未有把血液注入動物體內,所得數據並無分析之用。

他又解釋,研究有無價值是含主觀判斷,但同儕審查(peer review)會按客觀標準,如研究方法和數據採集方法,來判斷研究價值。

專家不覺許的實驗有意義

辯方律師問鄺,是否認為之前有人做過相關研究,故許不需再要做此實驗?鄺強調每人也可做科學研究,甚至按前人做同樣的實驗,惟非所有實驗都有科學價值。他認為既已找到搶救一氧化碳中毒者的方法,不見得許用活兔試驗有意義。

被告許金山,53歲,在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任副教授。他被控2項謀殺罪,案情指他於2015年5月22日,涉嫌以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波謀殺妻子黃秀芬(47歲)及次女許儷玲(Lily,16歲)。

案件下午續。

案件編號:HCCC 37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