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數男涉姦欠債女案 陪審團裁被告非法禁錮罪成 但強姦罪不成立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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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女子向朋友借1.5萬未歸還,在街上遭數名男子帶到砵蘭街一時鐘酒店內,期間遭禁錮及逼她還錢,女子稱被其中兩男禁錮期間,並聲稱期間遭其中一名男子強姦。兩名涉案男子分別被控非法禁錮和強姦等罪,惟陪審團退庭逾兩天,最後只裁定兩被告非法禁錮罪成,但針對其中一名被告的強姦罪則不成立,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20日聽取求情。

被告孫文進及黃振昌被控非法禁錮罪。(資料圖片)

被告孫文進(33歲)和黃振昌(35歲)同時被控於2016年9月13日非法禁錮X均罪成,而黃振昌被控於同日強姦X則罪名不成立。控方指孫曾任倉務員和運輸工人,亦曾有黑社會背景,有4項不同類案底。而黃則已婚,育有兩名女兒,也有7項不同類案底。

女事主未還1.5萬元遭禁錮

現年29歲的事主X早前作供指,事發前她向一名友人借了1.5萬元,但遲了歸還。事發當日,她原本欲進入荔枝角收押所探望被關押的男朋友,卻在門外碰到債主的友人和其他4人,他們一行5人向X「收數」,並要X隨他們上一輛7人車離開,期間X被要求脫下胸圍,眾人又把她載到砵蘭街一時鐘酒店,並要求X打電話向朋友借錢「跑數」。

被姦後被勸當被鬼壓

其後,只餘下兩名被告與X在房間,當時孫在睡覺,黃則趁機叫X隨他到洗手間,X稱她在廁所內,黃要她脫去上衣,剘亦脫下褲子,要X為他口交,X指黃之後在廁所把她強姦。她被侵犯後即嘔吐大作,亦無法進食,而當日把她載走的5人中,有一名叫「細佬」的人更對她說:「你咪當畀鬼壓。」但陪審團最後未有裁定黃強姦罪成。

案件編號:HCCC2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