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為儲錢買樓一家住外母家 已婚男:寄人籬下總有不便

撰文:賴啟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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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三年,現居於太太家的Jack,一年前為改善家人生活,給家人一個家,毅然由從事多年的飲食業,轉至陌生的保險,希望賺更多錢,早日「上車」。婚後他曾花錢裝修自小居住的公屋,與爸媽及哥哥的兒子同住。不過當Jack的兩歲兒子出生後,有感父母需要照顧兩個小孩或會吃力,便決定與其妻搬到娘家美孚新邨居住。

 

搬入娘家後與太太家人同住,Jack因生活習慣不一而感到壓力,「有微言的反而是我。入住之後會發現,一起住沒有想像中輕鬆,大家是不同家庭,總會有些生活習慣不一,都要磨合一下」。他亦坦言「怎樣說也是寄人籬下,總有些不方便,兩個家庭一起生活,娶老婆都想給她一個家。」

 

雖然一直想置業,但礙於樓價太高,他自言沒有考慮過私樓,只能抽居屋。Jack於2016年曾經抽到元朗屏山屏欣苑,惟中籤號碼較後,只剩一房單位選擇,「當時是第二輪,一房那些不適合,太小,不要說讓不讓家傭睡,亦不想小朋友長大後也沒有房」, 最終放棄,惟他自言沒有後悔,「我當時想沒理由作出遷就而買一個不想要的單位。」

資助房屋再加碼,他表明會再入紙申請,「跟買六合彩一樣,搏一個機會」,但他認為實際仍然不太幫到首次置業人士,源於入息上限太低,目前他跟太太月入約5萬多,接近申請居屋2人家庭入息上限的5萬7千元,「你問我收入好像不太低,但又不算高,難以置業,又不能申請公屋,居屋可能也『忟忟哋』」,「我認為申請條件可以放寬一些,可能幫到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