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通車】工程超支近200億 運房局仍未決定如何追究港鐵責任

撰文:陳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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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深港高鐵香港段通車逾兩周,惟高鐵施工期間嚴重超支近200億元。時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早於2015年曾表示,會保留追究港鐵權利,惟要等待高鐵通車後再商討責任。
《香港01》就高鐵超支責任向運房局查詢,當局回覆指特區政府正整理有關資料,並會適時尋求法律意見,以決定如何追究港鐵在高鐵香港段項目超支及延誤方面的法律責任。

運房局發言人續指,根據政府與港鐵之間的委託協議,如以仲裁方式跟進,有關糾紛將會根據《仲裁條例》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處理。另外,政府和港鐵於2015年11月的補充協議提到,政府委託港鐵建造高鐵香港段項目的委託費用由原來的650億元修訂為844.2億元,並且在此水平「封頂」,如果高鐵工程的累計開支超過此水平,超出的部分由港鐵自行承擔及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