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嫌在深水埗特賣店偷走4件共值32元貨品,被控偷竊,原定於今日(11日)在西九龍法院答辯,惟辯方指四工作天前才收到控方文件,需時閱讀及準備報告。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6日,被告屆時須答辯。被告張家輝涉嫌在深水埗特賣店偷行李牌等被控。(資料圖片)現遭停職的警員張家輝(51歲),被控於今年5月18日在深水埗福華街福仁商場的電子特賣城內,偷走一個價值9元的小型多功能包、一塊價值5元的行李牌、一盞價值15元的LED燈和一包價值3元的眼鏡防滑貼。案件編號:WKCC3886/2018警員警署內偷3千元 官指被告盜羈留人士財物特別嚴重 判囚9月警長張家輝涉追數案 辯方指涉案女店東只是懷疑被告是他人派來警長張家輝涉追數 按摩店女店東稱遭摸腰 被警告:唔識做唔好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