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力新」前清潔管工及現職管工 涉收賄及詐騙

撰文: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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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1日)分別落案起訴力新清潔有限公司(力新)一名前任管工,以及一名現職管工。兩人分別涉嫌從一名清潔工人中收受賄款,以確保該工人在一個商場留任其崗位,又詐騙其部分薪金。上述兩宗案件的被告將於下星期一(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應訊。

兩被告分別涉嫌從一名清潔工人中收受賄款,以確保該工人在一個商場留任其崗位,又詐騙其部分薪金。(資料圖片)

在首宗案件,36歲被告張愛和為力新清潔有限公司(力新)的前任清潔管工,她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控罪指被告張愛和涉嫌於2017年10月16日,於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一名女子接受1400元賄款,作為確保她可以在該商場留任清潔工人崗位。

而在另一宗案件,54歲被告曾紀德為現職的力新清潔管工,他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控罪指被告曾紀德涉嫌於2017年7月28日至9月7日期間,向該名獲力新以月薪9,300元聘用為清潔工人的女子偽稱,由於她未能操作地板打蠟機,所以要退還部分支付給她的月薪,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名女子向他支付一筆2,390元的款項,而導致他獲得利益或她蒙受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