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撤丁權案法援 郭卓堅提司法覆核 明宣判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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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覆核王」郭卓堅2015年時就丁權提請司法覆核,案件將於本年12月開審。惟郭卓堅早前被法援署指隱瞞資產,撤回其法律援助。郭卓堅本月向高院上訴失敗後,再申請司法覆核,其代表律師今(29日)於聆訊上強調郭卓堅只是無知,非刻意隱瞞資產。法官將於明天頒下判詞。

申請人為郭卓堅(下稱:郭),答辯人為司法常務官及法律援助署署長。

法援指郭未有申報銀行戶口

代法律援助署的律師指出,郭沒有申報有1個有約10次、每次1萬元提存紀錄的銀行戶口。郭聲稱那是靠執紙皮、洗碗而得的收入,但其後又稱是靠賭馬而得的。律師又指郭也未曾申報家中有約5萬至萬的現金。律師強調,法援署是考慮過所有狀況,才認為郭不能就他未有申報的資產作出妥當的解釋。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就申請法援被撤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法援署恢復給他的法援。(資料圖片)

郭否認刻意隱瞞

代表郭卓堅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則指,郭不是故意隱瞞資產以作出欺詐,只是他錯誤理解法例的要求,疏忽申報。但法官質疑郭卓堅就資產的解釋前後不一致,而郭也有多次申請法援的經驗,應熟知資產申報的要求。資深大律承認郭的解釋前後不一致,但不代表郭是刻意隱瞞。律師又指,丁權覆核案涉及公眾利益,郭於當中沒有私利,沒有原因要故意隱瞞資產。

郭早前回覆法援署時,指未有申報的銀行戶口內的資產,是靠執紙皮而來。其資深大律師清解釋,郭當時由領取綜援,改為領取生果金,但被查問轉為領取生果金後,領取的金額減少,他怎樣過生活。故郭在一時氣憤下才稱自己執紙皮,但他其實並沒有靠執紙皮維生。

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將於明天頒下判詞。郭在庭外指,即使本案敗訴,他也會繼續丁權的訴訟。

案件編號:HCAL 214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