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過去三年發37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檢控市民餵飼野生雀鳥

撰文:張美華
出版:更新:

多個國家地區不時爆發禽流感,港府已不時提醒市民切勿餵飼野生雀鳥。但仍有不少市民持續餵飼雀鳥,導致雀鳥聚集,造成噪音和公衆衞生問題。
食物環境衞生署今(31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指,署方已設立19支專責執法小隊,並於在2015、2016及2017年分別發出90、109及17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本港現時並無法律規管餵飼雀鳥,若公眾人士餵飼雀鳥致弄污公眾地方,例如遺下殘餘飼料在地上,則會違反《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132BK章)第4(1)條。(資料圖片/陳銘智攝)

深水埗區成全港之最 2年共6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本港現時並無法律規管餵飼雀鳥,但倘若公眾人士餵飼雀鳥致弄污公眾地方,例如遺下殘餘飼料在地上,則會違反《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132BK章)第4(1)條。食環署指,19支專責執法小隊,主要負責加強對違反公眾地方潔淨法例的執法行動。署方在2015、2016及2017分別發出了90、109及17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其中深水埗區在過去2年,更是全港發出最多定額罰款通知書的地區,分別發出25及38張。

食環署表示,就野生雀鳥聚集帶來的環境衞生問題,已豎立警告牌、派發小冊子等,呼籲市民切勿餵飼野生雀鳥,並且要注意環境衞生,從而避免吸引雀鳥聚集。

食環署張貼告示,警告市民不要擅自餵飼野鳥。(資料圖片/陳銘智攝)

另外,漁護署亦已製作全新的宣傳橫額、海報、小冊子,於野鴿聚集點懸掛及提供予各部門和私人屋苑張貼及派發,並會繼續於不同地區舉行巡迴展覽,提醒市民不應餵飼野鴿。

根據《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 132BK 章)("《規例》")第4(1)條,任何人不得將扔棄物棄置在任何公眾地方、任何建築物的公用部分,以及任何土地(獲土地擁有人同意除外)等地方。食物環境衞生署執法人員可根據該條文向餵飼雀鳥致弄污上述地方(例如遺下殘餘飼料在地上)的人士採取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