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氏家族涉詐騙案】官終止黃桂芬案件 其弟與另一人續保候訊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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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氏家族」長兄黃桂芬(後改名黃進一)及二弟黃桂榮,被指串謀他人涉及億元融資騙案,詐騙一名港商約1百萬元,並在內地禁錮和毆打對方。兩人和另一文員先後被控串謀詐騙共2罪。而黃桂芬在案件於本年8月提堂、獲保釋後數小時,被發現從高處墮下身亡。兩案今(7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時,控方呈上黃桂芬的死亡證,裁判官終止其案件。而黃桂榮和文員的案件則押後至12月19日再訊,期間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兩人准繼續保釋。

被告黃桂榮的胞兄黃桂芬(圖)獲保釋後不久在油麻地墮樓身亡。(資料圖片)

兩案原涉3名被告,首宗案件的兩名被告分別為黃進一(原名為黃桂芬,62歲)及黃偉傑(37歲),分別報稱商人及文員。至於另一案的被告則為黃桂榮(60歲),報稱商人。

而他們都被控於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期間,於香港與其他人串謀欺詐一名男子支付8萬8千元人民幣及88萬元港幣,於卓越萬利有限公司作顧問費用,即不誠實地表示卓越萬利有限公司是可撰寫顧問報告作融資用途的金融顧問公司,以及聲稱該公司就男子的內地投資項目所撰寫的顧問報告,安排一億元人民幣貸款予他作內地投資項目用途。

控方呈上黃桂芬死亡證

案件今再訊時,控方呈上黃桂芬的死亡證,裁判官遂終止其案件。而辯方則申請把黃桂芬存入法庭的70萬元保釋金,歸還予黃桂芬的長女。辯方又指其長女將會成為黃桂芬的遺產承辦人,而裁判官指歸還保釋金一事,可以日後在內庭處理。

此外,黃桂榮早前以現金50萬元和現金人事30萬元的條件,獲准保釋。辯方今亦申請取消現金人事30萬元,改為黃桂榮以現金80萬元保釋,獲裁判官批准。

案件編號:WKCC3653、370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