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潤雄:朗思於長沙灣校舍違規辦學 已即時要求停止

撰文:鄺曉斌 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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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思國際學校懷疑在私立學校崇正中學長沙灣廣利道校舍,違規營運中、小學,教育局日前要求,朗思國際學校(中學部)今日(12日)及明日(13日)要停課,兼須將校名還原為崇正中學。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今日(12日)傍晚回應指,上星期局方接獲投訴後,已派人到學校現場調查,發現有學校未經局方批准,在校舍內營辦課程。他強調,相關做法未得教育局批准,屬於違規辦學,局方需要嚴肅處理,並即時要求校方停止。
教育局表示,學校已答應會安排受影響的中學生入讀崇正中學的合適課程,而小學生則入讀位於九龍城的朗思國際學校;局方指,已要求相關學校盡快提供學生家長準確、全面的資訊,並因應他們的需要,作出合適的安排,照顧學生的學業;局方又指,從未收到其他機構擬在崇正中學深水埗廣利道校舍營辦學校的申請。

楊潤雄說,事件涉及近200名中、小學學生,會協助學生盡快覓得學校,而崇正中學亦表示中學生可繼續原校就讀。他又指,教育局於9月時已收到投訴,上星期派員前往學校才能調查,及後已採取適當行動。

另外,崇正中學校長董福今日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中學方面將於本周三(14日)復課,惟根據崇正與朗思簽訂的合作協議,只是涵蓋中學國際課程,因此在長沙灣廣利道校舍的上課朗思國際學校(小學部)學生,須遷回朗思旗下的九龍塘校舍。

至於崇正中學校長董福表示,上任校長約3年前與朗思協辦國際課程,隨即向教育局申請更改校名為「朗思(崇正)」,後來又申請改為「崇正(朗思)」,因一直沒有進展而協議年期只餘1年多,因此崇正在本年10月30日正式通知教育局,決定撤回改校名申請。

崇正中學曾於2016及2017年提更名申請

教育局表示,一般而言,就學校名稱的更改,須一由校監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文件以作補充,在審批有關學校更改名稱的申請時,須按既定程序要求學校提交相關資料,以便處理;而崇正中學曾先後在2016年及2017年向教育局申請改用不同的校名。因此,教育局曾多次跟進,要求崇正中學盡快提交有關文件。惟崇正中學最終於2018年10月底主動向教育局撤回更改學校名稱的申請。

教育局未曾接獲任何機構申請在崇正校舍辦學

然而,教育局表示,從未收到其他機構擬在崇正中學深水埗廣利道校舍營辦學校的申請,在接獲一宗未經註冊學校在該處營辦的投訴後,已按既定程序派員巡查有關處所,並會根據所取得的資料,考慮採取跟進行動。

根據《教育條例》,任何人如屬非註冊學校或非臨時註冊學校的擁有人或教員,或任何人如管理或參與管理一間未經註冊或臨時註冊的學校,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50,000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