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公司借明星夢推銷貴價服務(有片)

撰文:黎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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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不怕舊,繼續有不良商人借年輕人發明星夢斂財,消委會收到有人投訴獲「星探」看中邀拍廣告,報酬只得400,卻要付出多21倍費用接受賠訓;也有人報讀配音員課程,卻被疲勞式游說買護膚品。消委會呼籲市民提高警覺。

消委會今年1月至5月共收3宗有關求職受騙的投訴,較去年同期增加一宗。其中一宗投訴人張先生在街上獲「星探」看中,邀請拍攝飲食節目廣告,但試鏡時被批演技欠佳,不過公司會免費提供一系列培訓;同時要他付8,800元以便為他製作一套個人照片集,職員稱照片集是新人入行必須的生財工具,很快可回本,他雖嫌貴,但最後都支付。

數日後張先生收到工作安排,是到偏遠地點拍攝,只唸數句對白就完工,報酬只得400元,他於是向公司查詢酬勞準則,員工支吾以對,亦無法說出培訓班上課時間。張先生細閱合約才發現,形象及演技訓練並非免費,而是包含在8,800元費用內,遂要求取消合約,但遭拒絕。換言之,他付出多21倍金錢,去接一份400元工作。

消委會介入,經商討後該公司向張先生退回一半費用。

應徵配音員變報讀改善咬字班

個案二的陳小姐經網上廣告應聘兼職配音員,試音後有關公司建議陳小姐以9,000元,報讀由澳門某電視台資深配音員教授的10堂配音班改善咬字,並保證5堂後可以開始工作,每次收入最少300元。陳小姐付款時被推銷護膚品,長達半小時,幾經拒絕才能離開。之後在網上發現有人分享類似經驗,向澳門某電視台求證證實該導師非電視台員工,遂尋求消委會介入要求公司退款。

該公司解釋該導師曾任電視台藝員班導師,已安排陳小姐上課,唯陳未有出席,而且合約上列明「原數已過 絕不退款」,強調不會退款,只會另外安排上課時間。陳之後未有再聯絡消委會,不知結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