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大王」秦錦釗涉洗黑錢案被還押 申請保釋候審再被拒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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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秦錦釗及另四名被告今早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資料圖片)

有「豪宅大王」之稱的秦錦釗,與5名男女涉嫌清洗33億元黑錢案,案在區域法院排期審訊,秦與4名男女今早再申請保釋,但遭法官拒絕,須繼續還柙。

5名申請保釋的被告包括無業的秦錦釗(57歲)、無業的林雅茵(41歲)、文員秦礎成(42歲)、船務人員侯宗慈(56歲)及文員傅朝華(39歲);案中尚有一名女被告,任職會計經理的陳潔貞(50歲)早前已獲保釋外出。

控罪指,秦錦釗涉與林雅茵、秦礎成、侯宗慈及傅朝華,在11年6月10日至12年1月12日期間,與最少12人在香港串謀走私大量銅板、電子產品、電子零件、手提電話等到內地。
泰錦釗另涉與陳潔貞、林雅茵及傅朝華,在10年1月4日至12年1月19日期間,串謀最少11人,利用山澳國際有限公司及晶鎰有限公司名下共十個銀行戶口洗黑錢,涉及逾12億港元、2億6000萬美元及3000多英鎊。

案件編號:HCMP213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