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線】夏正民質疑港鐵製備事後紀錄:俾人錯覺、化妝整靚報告

撰文:陳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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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中線紅磡站獨立調查委員會聆訊踏入第27日,港鐵土木高級建造工程師何昊幫及港鐵土木一級建造工程師馬明呈先後作供。代表委員會的英國御用大律師Ian Pennicott盤問何昊幫,指出港鐵於今年製備了一份東西線層板至連續牆的螺絲帽核對清單,問及清單日期為何要追溯至2017年2月10日。何昊幫承認清單是事後製備,日期寫上2017年則是為了配合港鐵於2017年2月的內部調查。
委員會主席夏正民隨即指出,港鐵就工程監督設有檢查及測量表格(RISC Form)以及落石屎前的檢查清單,雖然性質只能夠顯示一般巡查,惟不明白港鐵為何要事後再製備一份詳盡紀錄,質疑此舉是「給予人錯覺、成件事要化妝整靚過先有呢啲紀錄」。

何昊幫表示,港鐵自今年看到媒體報道工程涉剪鋼筋,要求編製一份關於月台層板的監督紀錄,惟在製備期間,發現禮頓就層板工程沒有在2015年有任何即時紀錄或筆記本。(梁鵬威攝)

何昊幫解釋,港鐵自今年看到媒體報道工程涉剪鋼筋,要求編製一份關於月台層板的監督紀錄,惟在製備期間,發現禮頓就層板工程沒有在2015年有任何即時紀錄或筆記本,故該份清單清楚寫上是事後紀錄,而日期寫上2017年2月10日則是為配合港鐵在當時展開的內部調查,加上他認知文件只用作內部紀錄,並不預期公開。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追問,層板工程沒有任何紀錄是不符合屋宇署規定的質量監督計劃要求。何同意,他續指當時清單完成後,轉交予時任港鐵沙中線土木工程總經理胡宏利,亦強調清單只用作內部紀錄,並提醒他不要公開,不知道為何最終會夾附在港鐵於今年6月15日呈交至政府報告當中。

馬明呈(右)承認該份清單經與多名港鐵代表開會後,協議了清單屬後補紀錄以及收到指示日期需寫上2017年2月10日。(梁鵬威攝)

馬明呈作供時,同時承認該份清單經與多名港鐵代表開會後,協議了清單屬後補紀錄以及收到指示日期需寫上2017年2月10日。他補充,清單只用作內部紀錄,且製備清單時港鐵未有其他螺絲帽的相關紀錄,故禮頓其後提供了一份草議本、涉及工程使用的螺絲帽數目及相關圖則,以便製備清單。Ian Pennicott追問,今年6月初,屋宇署、鐵路拓展署以及運基代表要求港鐵提供螺絲帽清單,雖然得悉清單為後補紀錄,但根據清單日期會相信是2017年2月製備,而不會實際編製日期為2018年。馬明呈同意,但強調當中沒有任何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