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案】被告庭外發言 戴耀廷表明繼續犯「散播希望」罪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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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發起人戴耀廷等9人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罪,案件經過18天審訊,終於在今(14日)審結,法官把裁決押後至明年4月9日。而在案件審結後,各被告在庭外輪流發言。戴耀廷在早前結案陳詞時指,若自已有罪,罪名便是在香港這艱難的時刻,仍去散播希望。而他今日強調,繼續犯「散播希望」罪,呼籲各人對香港的未來仍抱有希望。而另一被告鍾耀華表示:「唔相信經歷過自由嘅我哋,甘心做一隻籠中鳥。」

控方強調法庭職責非判斷社會價值

對方辯方早前提出示威是為了爭取普選,示威所造成的干預為合理。控方今回應稱,示威議題的價值(worthiness)並非應予以考量干預是否合理的因素。他續引終審法院的案例判詞指,法庭的職責非判斷哪套社會價值更好。他認為,辯方的結案陳詞是請法庭就示威議題的價值作社會或政治判斷,強調這不是法庭的職責。

辯方重申不是要法庭作社會或政治判斷,而是此重要議題與眾多香港人有關。辯方解釋示威是為了重要的普選議題,有人行使示威權利爭取時,他人應作忍讓。

陳健民指封鎖道路令市民無法參與示威 政府應負責

案件審結後,各被告在庭外發言。其中戴耀廷指自己仍抱希望,會繼續犯下「散播希望」這一罪名,並望大家與他對香港的未來同抱有希望。

而佔中三子之一的陳健民則指,警方封鎖添美道及放催淚彈令市民無法和平參與示威,政府應負上責任。眾多證據顯示這是自發佔領,市民走上街頭,是為保護香港的基本自由及爭取普選。既然是市民自發運動,對他們來說響應學生或三子號召是次要,更重要是他們覺得命運自主。他指直到此刻,仍堅信公民抗命、非暴力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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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耀華:唔相信我哋 甘心做一隻籠中鳥

兩名學生領袖張秀賢和鍾耀華亦先後發言,鍾耀華謂真正的審訊不在法庭,真正的審訊在每一位人的生活實踐。他請各人回想當日如何抵禦警察襲擊、衝往金鐘時的緊張、對香港的關心等,指這些血汗淚水是法庭內不會說及的真相。他表示只有每個人自己才可作審判。他又道:「我始終唔相信,經歷過自由嘅我哋,喺我哋心底入面最幽微嘅地方,甘心做一隻籠中鳥。」

張秀賢說參與運動時獲中大同學授權做學生會代表,他今天覺得自己仍在履行當日的政綱,並謂加入學生會是引以自豪的事。 

陳淑莊:做了對的事

陳淑莊則指,基本法予市民選特首的權利,如市民沒有這票,香港會是死局。她道,爭取此權利並非僅僅是9人或議員的責任,而是所有市民的責任。她指雖有不同情緒,但眾人靠在一起,可安穩、安然,甚至很有信心地渡過這幾星期,因他們是做了對的事。莊又說,即使路愈來愈難行,又進入了沒選擇的年代,大家也不能害怕。

9名被告為佔中發起人戴耀廷(52歲)、陳健民(58歲)及朱耀明(73歲)、立法會議員陳淑莊(45歲)及邵家臻(47歲)、學聯前常委張秀賢(22歲)及鍾耀華(24歲)、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28歲),及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61歲),9人共被控6項妨擾罪。

案件編號: DCCC48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