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遊客遭城巴輾斷腳須截肢 司機認駛得太近 認危駕候判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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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內地女遊客在旺角於馬路旁的鐵欄等朋友,卻遇上一輛城駛得太貼行人路的城巴,女遊客的右腳被巴士輾過,最後更需要截肢。肇事巴士司機今(20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3日,以待事主最新的醫療報告判刑,被告續獲准保釋候判。

女事主黃曉儀意外後需被截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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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廖淦泓,48歲,去年11月1日駕城巴A21線巴士,由彌敦道左轉入亞皆老街時,撞倒19歲少女黃曉儀。

事主在馬路轉角位等人

案情指,當日下午4時多,被告駕駛該城巴駛至亞皆老街交界,在紅燈前停車。事主攜行李箱與友人等候橫過彌敦道,因行人眾多,她與朋友並排站於轉角處行人邊欄杆之外。

巴士駛過無位可退

交通燈轉綠時,被告駛入亞皆老街,事主放開行李箱欲後退,但受後方欄杆所擋,最終被巴士撞倒,右腳被輾。被告知發生意外後,即停車查看女事主傷勢及報警。事主右下肢嚴重創壓傷,右足踝骨折及血液流動不隱,需要做右邊膝下截肢手術。

司機認駛得太近行人路

被告警誡下稱,開車前見事主站近路邊曾按鈴警告,但對方沒有理會,他便望前方繼續左轉。他承認轉彎太大意,行車過於貼近行人路,導致車輪駛上行人路的轉角處,撞到事主。事發時,他已加入城巴8個月,駕駛該路線亦有2個月。

案件編號:DCCC43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