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案】英專家稱難憑書釘痕跡推斷自殘 指林傷勢與遇襲吻合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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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聲稱被擄走及在大腿打釘,事後卻被指虛報被擄案續審。林子健決定不自辯,辯方傳召英藉法醫作專家證人,並逐一反駁控方法醫指林自殘說法,並指若有人從林的後方或左方鞭打,也能做成林肚及大腿的傷痕,而林頭部有觸痛等,亦與林聲稱遭襲擊的情況吻合,更認為控方專家單以釘傷痕跡來推斷自殘認為幫助不大。

英國法律醫學專家Dr Jason Payne-James指林子健的傷勢與他聲稱遇襲的情況吻合。(林樂兒攝)

被告林子健,44歲,否認一項明知而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指他於2017年8月11日在瑪麗醫院向偵緝警員黃繼霈虛報自己8月10日在咸美頓街至碧街之間的砵蘭街路段遭拐帶。

從後或左方施襲可造成同樣傷勢

辯方傳召英國法律醫學專家Dr Jason Payne-James作供,專家指林的傷勢由鈍物造成,肚上的線狀傷痕至少由中度力度形成。他稱,如有人站於林的身後,或者左下方鞭打林,也可做成同樣的傷痕。

釘傷痕跡難斷定是否自殘

Jason認為林的大腿釘傷不算輕傷。他又供稱,以其25年經驗來說,被釘書機釘所傷屬罕見,但不可憑此痕迹及方法來判定是否自殘。他又指,如控方專家證人所說,以十字入釘的方式對判斷未有很大幫助。

紅印或已因時間而消散

對於控方的專家證人指林的手臂沒有傷痕,Jason回應施襲者不一定會襲擊身體每處。他續道,紅印或會於幾小時後消散,而控方的專家證人於事發後15至18小時後才檢查傷勢。另外,他指林的大腿及肚部也有受傷,不認同林只於單一範圍受襲。

頭部觸痛與林受襲情況吻合

辯方問,是否可總結出林的傷勢吻合其所述經過。Jason同意,指林的左顴骨及太陽穴有觸痛,吻合林述及的受傷經過,而其肚上的線狀傷紋也符合被籐條鞭打之說。

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KCCC255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