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犬】澳門逸園限期前未領回 被罰2500萬澳門元

撰文:鄺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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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市政署今日(9日)公布,有關逸園遺棄動物之處罰程序已完成,逸園亦已繳交逾2,500萬罰款。市政署指,將繼續格力犬領養工作,爭取於本年5月完成。

逸園限期前仍未能提供符合條件的安置格力犬場地,遭民政總署檢控。(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每隻罰5萬元

澳門市政署表示,去年逸園因未在限期前領回狗場內之格力犬,故前民政總署按《動物保護法》開展控訴程序進行檢控。當局目前已完成相關檢控程序,確定對逸園遺棄格力犬處以每隻5萬元罰款,總共涉及金額逾2,500萬澳門元,逸園目前已繳交全數罰款。市政署指,逸園需繼續負責因格力犬所產生費用,截至上年12月,已繳交逾500萬澳門元。

180隻已被送往美國意大利

市政署基於動物福利考慮,在澳門愛護動物協會協助下,繼續為適合領養的格力犬進行領養配對,正陸續暫安置於舊逸園狗場之格力犬,安排予合適的人士領養。

由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1月9日,已有191隻格力犬被分批領養。當中包括運往美國180隻、意大利5隻,以及6隻在澳門當地領養;惟目前仍有310隻格力犬飼養於狗場內,等候有心人領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