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止!電子煙店末日 店主Oscar:晴天霹靂 存了$100萬貨

撰文:曾雁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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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修例全面禁止電子煙,包括入口、製造、銷售和推廣等,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電子煙店店主 Oscar兩年前因電子煙,成功戒掉傳統香煙並開拓此事業,希望把電子煙介紹給傳統煙民。憶起店舖開業初期,Oscar形容業界一片光明,深信努力經營總有出路。不過政府的建議頓時令他感到晴天霹靂,因開業以來投資逾百萬元,而現時也有100萬元存貨。Oscar指即使法例實施後首3個月執法會較寬鬆,但由於一般店舖租約均達兩年,時間上絕對不足以讓他們處理租約和存貨問題。想知道電子煙業界面對的衝擊,即點擊影片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