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欖隧道車禍至1死3傷 等車年輕母被撞至腦裂 貨車司機被囚2年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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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欖隧道轉車站去年發生嚴重車禍,貨車司機駕駛超過10小時後回八鄉車場途中,疑因「瞌眼瞓」並閉目5至6秒,其車越過5條行車線衝向多名等巴士的人士,排隊首準備回家的年輕媽媽被撞至頭骨骨折,腦部破裂,另3名途人受傷。貨車司機今(21日)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未有顧及其身體狀況,強行駕駛終釀成意外,亦帶來嚴重後果,故判被告監禁2年及取消駕駛資格5年。

被告黎建民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被判入獄2年及停牌5年。(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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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駕車多次往返香港及廣州

被告黎建民,52歲,承認於去年1月3日在元朗大欖隧道巴士轉乘站危險駕駛中型貨車,導致王曉丹(27歲)死亡。

案情指,被告由早上7時30分開工,由深圳皇崗駕車至廣州,數次來回葵涌、元朗模範鄉及廣州。案發時約晚上10時50分,被告正由葵涌駛往元朗,為當日最後一次車程。

女死者在轉車處等巴士

他駛經過大欖隧道9號收費亭後,被告貨車突然失控,越過5條行車線駛向左邊的巴士轉車站,並衝上行人路,撞到排於隊首等候巴士的死者,亦導致另外3名行人馮天勝、黃泳雅及何偉豪受傷。

其後貨車繼續駛下斜坡,越過下方的八鄉路,與一輛私家車相撞並令司機朱錦輝受傷。車身向左翻側,停在八鄉路中心。意外亦使一個九巴員工休息室及金屬屏障嚴重損毀。

死者頭臚骨骨折腦部破裂

死者王曉丹被撞至斜坡下約20米,死因為多處受傷,包括16厘米長頭臚骨紋鏈式骨折、腦部破裂、大面積蛛網下腔出血,以及肋骨骨折。法證科學專家梁家安亦從死者衣物發現與涉案貨車樣本脗合的玻璃及油漆,指死者很可能曾與涉案貨車接觸。

被告稱不知撞到人

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他任職司機30年,每天駛經涉案路段,對該處相當熟悉。當日駛入大欖隧道前約500米開始感到疲倦,加上隧道內燈光令他更感疲倦,但隧道範圍內不能停車,於是繼續駕駛。被告閉上雙眼5至6秒,手腳控制不到貨車,閉眼前最後畫面為收費亭,碰撞後才恢復知覺,亦不知道撞到人。

死者育有一2歲兒子

控方指,死者27歲,於九龍灣工作,任職文員,已婚並育有一名2歲兒子,與父母、胞兄姊弟妹居住於洪水橋洪福邨。自死者去世,死者母親每月需要到青山醫院精神科覆診,家人亦避免前往巴士轉乘站,並已向房屋委員會申請搬離洪福邨。

官指罔顧身體狀況是加刑因素

暫委法官何俊堯判刑時指,雖無直接證據顯示被告疲累,但他當日駕駛逾10小時,從收費亭片段所見,被告在收費亭停了1分半鐘,指被告狀況不適合仍繼續駕駛。作為一個負責任的駕駛者,應判斷自己是否有能力足以完成餘下旅程,加上被告有30年駕駛經驗,應停止駕駛再作打算。而被告失去知覺,可見疲倦程度十分嚴重,指罔顧身體狀況亦是加重刑罰因素。

法官續指,被告危險駕駛令4名途人受傷,使其生活及工作受影響,當時轉車站亦有很多等候乘車的人,直言今次較幸運,但造成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同樣是嚴重後果。不過,考慮被告坦白承認及深感後悔,以及有良好駕駛記錄,故將原先3年監禁刑期減至2年,並取消駕駛資格5年。

案件編號:DCCC 62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