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保祿中學召警阻畢業生留影 家長擬向教育局點名投訴4名教職員

撰文:陳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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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保祿中學爆出老師報警趕學生事件,在中六生的最後一個上課天,有學生在校門外留影竟遭止,校方人員更報警求助。
有就讀該校的學生及其家長擬好兩封投訴信,計劃去信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投訴,要求教育局跟進事件,信中亦指名道姓提及涉事的4名教職員,投訴人促教育局處分涉事人士,並對受影響的學生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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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指警員未理校方無理要求 反安慰被趕學生

聖保祿中學被指於昨日(2月28日)阻止中六生畢業前在校內留影,更報警欲趕走轉移至校門外面拍照留念的學生,事件在網上討論區引起熱議。 《香港01》獲悉,有就讀該校的學生及其家長計劃以電郵形式,去信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投訴校方當日的行為不合理,並促請局方跟進事件及對涉事老師作出處分。

投訴信有兩封,分別以學生本人署名及學生家長署名,兩封信的內容大致相同。 信中透露在當天課後時間,多名老師出手阻止同學拍照留念,甚至惡言以對恐嚇學生,言語如「好心唔好阻住曬啦」、「阻住曬條路都唔知你哋做咩嘢野」等。至學生被老師驅趕出學校範圍後,學生在校園門外的公眾地方欲再拍照時,該校老師甚至報警以求解散學生。

點名涉事人士有4位 家長學生同促教育局跟進及處分相關人士

投訴信指名道姓提及4名涉事教職員的名字,當中有3人的職銜是老師。信中質疑,為人師表理應作育英材,但今次事件有老師以上位者身份,利用權力壓迫學生。發信人對於事件感到十分驚愕和憤怒,並促請楊潤雄跟進是次事件,對幾名老師作出處分,並向同學道歉,又要求聖保祿中學校方作出特別安排,讓本年度中六同學回校拍照記念。

投訴信全文如下,下文隱去涉事老師及發信人名字: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先生︰

本人女兒於聖保祿中學就讀,希望藉此電郵能夠讓教育局 貴方了解於本年二月二十八日聖保祿中學多名老師做出不合理行為的事宜,並為此作出投訴。

本年二月二十八日是聖保祿中學中六學生的最後正式上課日(俗稱Last Day)。對於所有學生來說,這一天本應是讓學生對母校留下最後美好回憶的日子。相信全港絕大部份的學校都會充許學生當天留校跟同學與老師拍照留念。可是在當天課後時間,多名老師出手阻止同學拍照留念,甚至惡言以對,恐嚇學生。其後眾學生被老師驅趕出學校範圍,學生本以為校園門外乃是公眾地方,可以拍照留念時,該校老師甚至報警以求解散學生。警察到場後沒有理會該校老師過份的要求,於了解事件後對同學作出安慰後便離去。

當時情況亦有同學拍照留下,不少學生也被當時警察到場嚇到,甚至流淚。為什麼學生於學校拍照留念被老師驅趕出校,其中的言語亦不合符老師身份,如「好心唔好阻住曬啦」,「阻住曬條路都唔知你哋做咩野」,甚至是要脅言論!學生拍照留念竟然報警處理,難道不是浪費警力?更遑論校園外是公眾地方,該校老師憑甚麼報警驅趕學生,只是拍照留念卻被歪曲成為阻街?本人女兒在此事件受到嚴重的影響,對她心靈已經造成的傷害。本人亦相信此事件並不是單一事件,在網上不同論壇同討論區已經有眾多人討論事件。本人亦已從不同家長和同學口中得悉是次事件有關人士的姓名︰

XXX女士
XXX老師
XXX老師
XXX老師

本人對於本事件感到十分驚愕和憤怒。為人師表本應是作育英材,因才施教,鼓勵學生。如今卻變成以上位者身份利用權力壓迫學生,嚴重打擊學生對師長的尊敬。本人作為家長,定必保障本人女兒的權利,見到如此荒誕的事定必當仁不讓,向 貴局反映是次事情之嚴重性。希望 楊局長跟進是次事件,對該幾名老師作出處分,並對同學作出道歉,以及要求聖保祿中學校方作出特別安排,讓本年度中六同學回校拍照記念。希望能夠獲得 閣下早日回覆。

 祝
工作順利
x先生/x小姐上
二零一九年x月xx日

有知情人士向《香港01》表示,去年中六學生在最後一個上課日,亦有到處拍照留念,甚至在校拍片,都沒有人阻止,當天不少畢業生在學校留到很晚,和老師、同學一一道別。今年放學後,有個別老師卻到操場驅逐希望留校拍照留念的中六畢業生,最終更釀成今次老師報警趕學生的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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