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兩年檢逾800捕獸器 貓、狗、牛中招 3年僅3檢控

撰文:梁融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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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罐頭大小的捕器獸7月7日夾中一隻小貓,令小貓右前腳受傷。(黃偉民攝)

捕獸器傷及貓狗個案時有發生,惟未經許可放置捕獸器屬非法行為,漁護署過去兩個年度共檢獲逾800個捕獸器,但檢控僅得三宗。愛護動物協會、保護遺棄動物協會、救狗之家等22個團體去年組成聯盟,希望喚起公眾關注非法放置捕獸器的問題,自發尋找捕獸器黑點。

三年巡查1500次

漁護署於2015及2014年度合計巡查及執法近1,500次,分別檢取357個及455個非法捕獸器,惟過去三年僅有三宗檢控。根據香港法例第170章《香港野生動物條例》第7條,任何人未經許可使用捕獸器狩獵野生動物,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另外,根據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虐待動物最高可被罰20萬及監禁3年。

1月4日,屯門大欖涌路一隻唐狗踩中捕獸器,尖牙深入後腿。(爭取成立動物警察大聯盟fb)

秋冬湧現捉野味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於2013年及2014年,分別10次和16次檢獲非法捕獸器,獲救動物的數字由同期的5隻,大幅增加至13隻,包括貓、狗、野豬、牛。協會去年聯同21個團體,成立「杜絕非法捕獸器同盟」,自發尋找捕獸器黑點,希望喚起公眾關注非法放置捕獸器的問題。非法捕獸器雖然針對野生動物,但隨時傷及行山人士和其他動物,促請政府加強宣傳及打擊。愛護動物協會指非法捕獸器一般在秋、冬季湧現,相信有人用於捕捉野味食用。

愛協2013年於葵涌和宜合里附近山坡,發現歷來最大規模非法捕獸器群,共有9個大小不同的非法捕獸器,包括3個俗稱「食人花」的捕獸器,4個管狀捕蛇器,1個鋼索捕獸器以及1個七呎長的野豬捕捉器。當中「食人花」機關被踩中時,會合上帶鋸齒的鐵圈,對動物傷害最大。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表示,各式各樣的捕獸器在港很普遍,可能是從外國入口或「土炮」自製,大型的可用來捉野豬、狗隻,甚至漁護署會用來捕捉流浪動物,促請香港全面取締。

目前,漁護署共有236個捕捉貓狗的捕籠、70個捕捉狗隻的套狗索、45個捕捉野鴿的捕籠,以及捕捉野生猴子的14個套索和43個捕籠。漁護署稱使用的捕獸器均經過特別設計或篩選,並沒有記錄顯示有任何被漁護署放置的捕獸器捕捉到的動物,因捕獸器導致受傷而最終須截肢或人道處理,並沒有計劃停止使用捕獸器。

捕獸器對動物造成不必要的傷害。(杜絕非法捕獸器同盟fb)

立法會議員2013年視察漁護署捕捉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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