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司法覆核案 環保署代表稱署方已作充分考慮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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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市民認為環保署未有處分考慮三跑對環境影響而發出許可證,要求法庭作司法覆核。(資料圖片)

三名市民不滿環保署批出許可證予機場第三跑道工程,從而要求法庭覆核署方決定,案件今在高等法院續審,環保署署長代表今詞時稱,政府所作建議是著眼於以三跑系統發展機場,整個方案是一個基建工程,環境保護只是方案的其中一環,強調署長在作決定時,已作過多方考量,認為申請人不應因署方決定與他們的想法不同,便提出司法覆核。

代表環保署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又指,申請人抨擊環保署沒有考慮三跑方案以外的不同方案是混淆視聽, 他指機管局報告承載住一個綜合雜訊模型,該模型為國際認可,用作評估機場於各種流量下的各項影響,包括最惡劣的情況下,或帶來的噪音影響等。

環保署指航班處於3千米上空 不會影響空氣質素

余說,有關報告數據充足而準確,環保署署長在各方面亦有充分諮詢專家意見,依序作出諮詢,質疑申請人理據站不住腳。而環保署職員梁先生亦有就本案作誓章,強調航班採取任何航行道向,因為航班處於高空3000米以上,都不會影響空氣質素。

另外就申請人提出,環保署署長未有全面將鄰近的龍鼓灘工程、港珠澳大橋納入評估考量,余反駁,指龍鼓灘工作根本未落實,難以有全面數據供評估,另指評估已將港珠澳大納入,加上大橋部分工程在香港境外進行。

至於工程會如何影響中華白海豚棲息地,余強調署方一早知道工程會中度影響中華白海豚,並提出海岸公園方案。

聆訊明天繼續。

案件編號:HCAL21-2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