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捕智障男】調查逾年 涉事9警終處分 兇案仍未破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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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大圍美林邨的一宗命案,除了死者一家受害,更因警察濫權,使無辜的智障男子一度蒙冤,當作兇手般對待,幸其兄長堅持追究到底,負責的投訴警察課卻認為涉事警司的濫用職權指控「無法證實」,最終監警會介入改變調查結果,連同警司在內的9名警員須接受處分,亦是監警會成立以來首次有警司職級人員被處分。
智障男兄長終獲答覆,認為報告證明警方需改善對待智障人士的手法,下一步要考量如何監察警方早前就事件成立的工作小組。而痛失老伴的遺孀一度患上抑鬱症,現在一邊盼着警方能夠緝拿仍然在逃的兇手歸案,一邊帶着懷念,與丈夫愛犬相伴相隨。

警未證實在場即提告 錄口供時引導事主認罪

去年4月13日,警方高調拘捕一名姓歐智障男子,懷疑他在美林邨毆打一名遛狗老翁致死,控以誤殺罪,後來因有新證據顯示被捕人士不在現場,改為無條件釋放。事後,事主家屬公開警方的筆錄口供和錄影口供指有誤導成份。據筆錄口供所記,事主能以完整句子表達事發當日「喺屋企去美林邨……推咗伯伯落地」,惟從錄影口供所見,事主不完全了解警方問題,往往只是重覆問題,其家屬質疑警方錄口供程序出錯,向投訴警察課對警方提出11項指控。

監警會介入 警司濫權投訴 無法證實變屬實

事件中共有9名警員被投訴,最高職位包括一名警司。投訴警察課向監警會提交報告後,監警會對部分「並無過錯」或「無法證實」的分類不認同,認為在當時刑事調查中,警方部分行動不恰當,並就此向投訴警察課質詢,最終改變4項調查分類,新增3項「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有關「疏忽職守」及「濫用職權」的指控,以及加重涉事人員的處分。最終一名警司、總督察、警署警長及警長須接受紀律覆檢,最嚴重可能會被革職。另外,一名警員被警告,兩名警員、一名督察和值日官則被訓諭。

兩個家庭 智障男討回公道 遺孀好好照顧亡夫愛犬

兩個家庭、兩名家屬:一位弟弟被誤捕、誤控,其兄歐威豪,從未放棄追究,得悉監警會最新報告後始感是非得以釐清,期望警方改善對智障人士的處理手法。另一位痛失老伴,死者遺孀吳太一度患上抑鬱症,一邊盼丈夫能沉冤得雪,一邊再續丈夫生前最大樂趣,每天好好照顧巴斯,並從中學習釋懷。

監警會就去年一宗誤捕案件,發表調查結果。(陳宇軒攝)

監警會成立七年 首名警司正式紀律聆訊

今次是監警會自2009年成立以來,首次有警司級人員須接受紀律聆訊。過去曾有多名涉及高級警務人員的投訴成立,大部分涉案警員均接受口頭勸喻或警告了事。當中包括2014年的退休警司涉毆打途人案,投訴已判定屬實,但仍未被檢控;2009年,一名警長沒有警告就對嫌疑犯使用武力,最終警察投訴課向警長發警告,但不記入分區報告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