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婦為阻寮屋強拆 尋司法覆核保家園卻被拒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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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拒絕老婦范華彩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資料圖片)

七旬西貢女寮屋戶獲地政署批准為寮屋進行修葺工程,惟工程完畢後,被地政署發現她加建了護土牆,非法佔用政府官地之嫌,因而被署方下令將原址還原,並收回其寮屋。女戶主不滿署方決定,早前申請司法覆核,今早在高等法院要求臨時禁制令以暫緩署方的清拆令,惟法官認為她的案件並無可爭議理據,拒下禁令之餘,亦拒絕批出她司法覆核許可。

申請人范華彩,78歲,聲稱在西貢壁屋新村居住逾40年,她於2012年獲西貢地政總署批准修葺寮屋,以維修天花的漏水情況,惟地政總署於2014年發現完工後多了一塊護土牆,指有關工程屬重建而非修葺,2015年要求她把該地還原,同時亦取消她的寮屋資格。署方更於今年3月發出清拆令。

范聲稱維修時部份建築物倒塌,才另建新牆,否認是重建工程,認為署方決定未有充分考慮她的個人情況,又指處方除發信表示工程須依照土地牌照的範圍及高度限制以外,並未就工程發出任何指示或規則,認為決定不公。

法官區慶祥認為,范新建的部份在未經獲准下進行,認為她違規在先,並無任何爭辯理據,故不會頒下禁令,亦拒就她申請的司法覆核頒下許可。范亦因為非法佔用官地而被票控,有關案件已定於今年8月在觀塘法院審理。

案件編號:HCAL8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