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億成立海濱管理局 管理中環鰂魚涌海濱

撰文:譚貴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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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濱事務委員會建議,政府出資120億成立海濱管理局,管理新近填海及劃為休憩用途的海濱土地。(資料圖片)

海濱事務委員會向政府提交最終報告,建議政府撥款120億,成立海濱管理局,負責營運8幅海濱用地,包括中環新海濱、灣仔至北角海濱及觀塘海濱等,主導日後的發展方向。

 

報告提到,根據財務顧問研究,若由新成立的海濱管理局負責發展8幅海濱用地,政府有需要支付約102億元,作為基礎建設和改善工程。此外,政府亦要每年額外撥款3.7億應付管理局的營運開支,當中包括聘請員工、支付顧問費及發展項目管理費等,若以開始運作至完成首階段3至5年發展期計算,整體費用達120億。不過,報告提出管理局長遠應達至收支平衡,但短期內仍要靠公帑應付日常運作。

8幅建議撥予管理局的海濱地,都屬於新近填海土地或主要劃作休憩用途的用地,當中包括中環新海濱、灣仔至北角海濱、鰂魚涌海濱、觀塘海濱及紅磡海濱,全部都不涉及私人業權等的複雜土地問題,可馬上配合優先發展。

海濱管理局成立後,會負責8幅海濱用地,主導未來的發展用途。(資料圖片)

至於現存的海濱事務委員會,在管理局成立後將會解散。而管理局董事會的組成,就建議由不超過20人組成,並由行政長官以個人身分委任,當中包括立法會及區議會議員,並有不同專業界別人士。為確保管理局向公眾問責,會參考引入現時類似法定機構的規例。

 

政府表示,會再與委員會商討成立管理局的方向,為市民營造富吸引力和可持續發展的海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