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選戰】泛民引述馮驊:確認書為行政方便 選管會無法理基礎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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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屆立法會選舉,選管會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不少泛民均質疑確認書的法律效用及法理基礎,拒絕簽從,並於今午到選舉委員管理會跟主席馮驊會面。泛民引述馮驊稱,確認書只是為了行政方便,但選管會沒有法理基礎要求參選人必須簽署聲明,亦不等同拒絕簽署者就是失去參選資格。
被問及會否司法覆核,梁國雄指有可能,但須先看選管會行動。

選管會主席馮驊(中)(資料圖片)

確認書要求參選人表明擁護《基本法》,承諾基本法三項條文,包括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部分、香港是高度自治地方直轄中央人民政府、修改法例不得抵觸中央對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

郭:馮驊指確認書為了行政方便

前來會面的議員包括民主黨劉慧卿、單仲偕、涂謹申;公民黨梁家傑、郭榮鏗、楊岳橋;工黨何秀蘭、張超雄等人。

雙方會面約一個半小時後,郭榮鏗場外向記者交代,指馮驊承認,確認書只是為了行政方便,予選舉主任去信納和決定候選人的聲明屬實與否,但選管會沒有法理基礎要求候選人必須簽署聲明,亦不等同拒絕簽署者就是失去參選資格。

但另一邊廂,馮驊表示,若聲明不屬真確,有關人士或會被檢控。選管會將會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但郭榮鏗表示,對方說不清尋求法律意見的基礎或細節。

泛民代表郭榮鏗會見傳媒講述見面總結(江智騫攝)

參選人是否可自行草擬聲明?

郭榮鏗向馮驊問到,認為《基本法》其他條文同樣重要,例如司法獨立、立法會職能等,可否自行草擬聲明,而不只是聲明確認書三項條例,獲馮驊確認是可行做法。

郭亦透露,馮驊解釋短時間內推出確認書,上次立法會於六月舉行政制議會,仍未存該想法,但選管會內部於會議後認為應就某些社會言論,有需要幫忙選舉主任執行職務,故在一個月內宣布確認書。其後郭榮鏗指出,相信有關言論即是港獨言論。

被問及所謂的行政方便,馮驊有否表態是賦予主任,針對某些候選人取消資格?郭榮鏗未有正面回應,只表示確認書製造許多灰色地帶和混亂,眾黨遂要求撤回,但馮驊沒法回應。郭榮鏗表示,眾黨將諮詢法律意見,再決定會否簽署確認書。

繼公民黨、民主黨、工黨等代表跟主席馮驊會面後,社民連梁國雄和黃浩銘、人民力量陳志全亦跟馮驊會面商討。

會議過後,三人堅持不會簽署確認書,認為馮驊表明確認書不是表格一部分,亦承認是有見區議會選舉,有參選者主張偏離一國兩制方案以及基本法,故設計是次工具,惟未知該區議會參選者為何人。梁國雄質疑,改寫了以往只要有足夠提名,就能擁有參選的資格,直認是阻礙行政,亦令某種持不一意見的參選人難些參選。

馮驊早前向民主黨等人表示,參選人可自行草擬聲明。被問及馮驊有否挽留三人,三人卻表示沒有,表態不簽之後,馮驊亦指他們大可不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