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幼教】政府准幼稚園另收學費 可儲備盈餘作校內用途

撰文:何敬淘
出版:更新:

本港將在2017/18學年推行免費幼稚園教育,教育局今日(20日)正式以通告通知全港幼稚園落實詳情。根據通告內容,政府將允許幼稚園在收取公帑資助外,同時收取學費,以填補租金及教師薪酬開支,半日制幼稚園可收取學費的上限為每名學生、每年9960元,全日制及長全日制幼稚園上限則同為每年25,890元。新安排下,全港估計有7成至8成幼稚園做到真正免費。
教育局又指,如果幼稚園收取學費後有盈餘,可留作儲備,不過上限為一年的總資助額,亦只能用作校內用途。

討論多年的免費幼稚園教育,將於2017/18學年開始正式落實。(資料圖片)

7至8成幼園零學費

政府在年初公佈在2017/18學年推行免費幼教,並預計有部分幼稚園仍需收取學費,當時估計有約7成至8成幼園學生將可免交學費,做到完全「免費幼教」。

根據教育局今日向全港幼稚園發出的通告,政府對幼稚園的資助主要是「按人頭」計算,文件顯示,每名半日制學生可獲資助33,190元,全日制和長全日資助額為43,150元和53,100元。如果幼稚園營運開支超出學校所獲的總資助額,半日制幼稚園最多可向每名學生收取每年9,960元的學費,而全日制及長全日制的每年學費上限則同為25,890元。

幼園可累積盈餘 

教育局未來亦容許幼稚園累積盈餘作儲備,作應急之用,並讓校方在人手調配、支援學生方面需要調整策略,儲備額以該校一年的總撥款額為上限(租金資助、獲發還的差餉和地租 、校舍維修資助不計算在內)。如果儲備額超出上限,教育局會扣減參加幼稚園的撥款,或要求幼稚園退回款項。

香港幼兒教育人員協會主席周慧珍表示,在免費幼教下,她擔任校長的全日制幼稚園仍需收取學費,但預計將較現時每月2,200元的學費為低,但實際減幅需要仔細計算才知道。

料少量幼園「收足」學費

基督教服務兒童發展及教育業務總監曾甘秀雲則估計,免費幼教落實初期,相信只會有很少幼稚園會盡用學費上限,「在實施(免費幼教)首兩年,政府計算資助額應該貼近實際需要、足夠幼園應付所需,只會有很少幼稚園會收取上限的學費。」她又認為,政府容許累積儲備作校內維修、購買教學物資,也可以備用作不時之需,例如一旦結束營運時的遣散費,讓學校和教職員更有保障。

根據教育局文件,參加計劃的幼稚園如要收取學費,須向教育局申請並經過審核。

另外,教育局去年推出免費幼稚園教育報告,當時按照2013/14年水平訂出的幼師建議薪酬範圍,為每名幼師介乎1.8萬至3.2萬元;根據最新的文件,教育局將會按通脹調整2017年的幼師薪酬範圍,將增至2.07至3.69萬元,其餘職級的教職員薪酬亦分別按通脹有所增加。詳見下表:

幼稚園教學人員建議薪酬範圍

職級 建議薪酬
教師 $20,770 - $36,930
主任 $27,700 - $43,860
副校長  $34,620 - $48,470
二級校長 $39,240 - $54,240
一級校長  $46,160 - $61,170

以上薪酬範圍適用於持有幼兒教育證書或以上學歷的教師

各幼稚園如果想參加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計劃,需在今年9月15日或之前,將申請表交回教育局,申請表上需申報會否收取學費,以及初步估算的學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