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釋法遊行案 吳文遠等6被告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 1人脫罪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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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等9人,涉嫌於3年前反釋法遊行期間,偏離原定路線,前往中聯辦並在門外。吳被指坐上鐵馬及呼籲佔據干諾道西行車線,有人聽從並與警方衝突。9人被控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非法集結等8項控罪受審,其中7人否認控罪受審。裁判官今(15日)裁定吳文遠兩項煽惑他人非法集結罪成,其餘6名不認罪的被告,亦有人罪成,年紀最大的被告周樹榮無罪釋放,裁判官把案押後至下午再處理各被告的求情,被告們准繼續保釋,吳文遠表明會上訴。

吳文遠等多名參與2016年反釋法示威的示威者,事後被控非法集結等多項罪名。(林樂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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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被告被控8罪

本案其中2名被告林朗彥(24歲)及林淳軒(25歲)早前分別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罪及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今午再訊。7名不認罪的被告為吳文遠、葉志衍、盧德昌、周樹榮、周嘉發、鄭沛倫及陳文威,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非法集結、襲警、阻差辦公等共8罪,各人定罪情況詳見下表。

反釋法遊行9被告控罪及定罪表

被告 控罪 定罪情況
1吳文遠(42歲)

2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

均罪成
2 葉志衍(29歲)

參與非法集結罪

阻礙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

均罪成
3 陳文威(25歲)

2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只有1罪成
4 盧德昌(24歲)

1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罪成
5 周樹榮(67歲)

1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罪名不成立
6 周嘉發(27歲)

阻礙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

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

罪成

罪名不成立

7 林淳軒(25歲) 1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認罪
8 鄭沛倫(24歲)

1項參與非法集結罪

罪成
9 林朗彥(24歲)

1項煽惑他人擾亂公眾秩序罪

認罪
2016年11月2日,有傳中央將就立法會宣誓事件進行釋法,數天後民陣發起反釋法遊行,從特首辦遊行至中聯辦,並在中聯辦外集會。民陣稱有1,600人參與遊行。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銅鑼灣書店事件主角林榮基,以及多個非建制政黨均有參與。(梁鵬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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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遠推鐵馬突破警方防線

裁判官黃雅茵裁決時稱,錄影可見吳文遠爬上並搖動鐵馬,又向其他人說「爬出嚟就得㗎啦。」其後包括另外4名被告的在場人士響應。官指,爬過鐵馬屬突破警方防線,要成功越過必然要使用某程度暴力,過程不可能有秩序,必涉及粗暴、具攻擊性或違反的公眾行為。黃官判定,吳文遠搖動鐵馬、企圖及呼籲他人越過鐵馬時,已知悉遊行人士爬過鐵馬,會危及社會安寧,遂裁定兩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罪成。

遊行時改道至中聯辦

案情指,2016年11月6日民陣舉行反釋法遊行,隊伍抵皇后大道中時,沒有按不反對通知書規定轉入銀行街,改道沿皇后大道西前往中聯辦,各被告參與了未經通知的遊行。吳文遠在干諾道西,突然從行人路爬上及坐在鐵馬上,煽動他人違抗警方命令,爬過鐵馬佔據干諾道西馬路。有示威者應吳的煽惑,嘗試爬過鐵馬及搖動鐵馬約20秒,與警方發生衝突。

案件編號:WKCC365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