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恐嚇女顧客生疣迫買療程 必瘦站3女職員脫罪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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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被告林淑麗(左)、劉穎賢(中)和馮穎欣(右)全部罪名不成立。(資料圖片)

醫學美容集團必瘦站3名女職員,涉嫌向女顧客聲稱她胸部生疣,並會病變成癌,令該客人由原本享用$1888的去斑服務,結果買下共9萬元除疣療程,該3職員因而被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案件早前在觀塘法院審訊,裁判官今裁決時認為證人證據有不足之處,今判3職員全部無罪,兼獲堂費。

三名被告分別為必瘦站朗豪分店的美容總監林淑麗(50歲)、區域經理劉穎賢(33歲)和治療師馮穎欣(30歲),她們共被控2項「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指她們於前年11月20日向女事主許麗琨推銷美容療程時使用騷擾或施加不當影響。

官指事主曾草擬千字投訴信但未提致癌覺可疑

裁判官裁決時指,女事主作供時指職員提到疣會致癌,惟草擬上千字的投訴信到消費者委員會時,卻沒有提及「癌」病,之後求醫亦無向醫生提及,直至報案後落口供才提及。裁判官覺事主遲遲沒有提及被告曾向她指疣會致癌有可疑之處。
 

此外,裁判官指事主住劏房,卻在療程中花費大量金錢,期間可能受壓力、受冗長遊說或不清醒,但法庭就刑事罪行有高的定罪標準,不能因為疑有不當行為,便可以把被告定罪。

事主指被告曾遊說可內定她為「美魔女收毛孔比賽」季軍

女事主早前供稱,她因面部出斑,到必瘦站以$1888買下10次的去斑療程。她在第三次療程時,職員游說她買改善毛孔粗大及皮膚鬆弛等療程,更指可內定她為「美魔女收毛孔比賽」季軍,事主拒絕。

職員便叫來一名聲稱是「疣專家」為事主檢查,指她胸部亦有疣,若不處理會病變成癌症,更會傳染人,檢查期間又指許乳腺塞,向她推銷人手推拿療程。事主最後答應買下療程,惟回家才發現療程達9萬元。

案件編號:KTCC600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