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青年7年前44刀弒母 第三度審訊忽然認罪囚終身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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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盧俊肇在第三度審訊時突然在高等法院承認謀殺母親。(資料圖片)

屯門山景邨09年發生患有過度活躍症的逆子疑44刀斬殺母親倫常慘案,審訊後被裁定謀殺罪成,兩度上訴後發還重審,案件早前第三度審訊,惟被告審訊中途突然在陪審團面前承認謀殺親母,法官形容案件是悲劇,今依例判被告終身監禁。

現年32歲被告盧俊肇,3至4歲時被診斷患有過度活躍症,情緒有問題,於中二時輟學。

控罪指被告於2009年6月24日在屯門山景邨寓所謀殺母親郭玉娟(46歲)。控方指死者被發現時,喉及頸中多刀死亡,而被告警誡下稱不知情。

被告父指妻後悔將被告趕出家門

現為保安員的被告父親盧國威早前作供指,他與妻子郭玉娟及被告同住在屯門山景邨單位。被告因學業和行為問題,中二時輟學,之後因工作態度差,每一份工作做不長,被告與母親關係亦不好,2008年6月遭母親趕出家門,但被告父親指妻子其實很後悔,最終無叫被告回來。

控方指出,2009年6月16日、17日父親收到被告傳來三個短訊,包括:「我以後唔會再搵你哋,以後唔好再打畀我哋」、「你哋試過3日食垃圾未?當初唔係冇計,阿詩(女友) 叫我問你借錢,我都唔會打畀你。你罵過阿詩,就算將來我兒女要殺我,我都留佢喺我屋企」,以及「我以後唔會再畀任何麻煩你哋,一切已經完結,就當我今世欠你哋,我下世還返畀你哋」。

父親曾致電被告查詢短訊意思,被告只說一句便掛線:「你有無試過和乞丐執垃圾食沒有?」

同年6月24日父親回家看見妻子倒在血泊中,曾兩度致電被告:「返來,母親出了事。」但被告不信,被告曾以上班不肯回來。

父親接受盤問指承認,妻子控制家中財政大權,父親每月發薪都會全部上繳予妻子,即使被告後來工作,妻子亦會一早起床與被告一同到銀行櫃員機取薪。父親又透露,兒子被囚後,都有到囚室探望兒子。

案件編號:HCCC24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