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飛鵝山做足準備 內地男懷牛肉刀氣槍 備偷竊工具囚5年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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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鵝山確是看維港景致的好地方。(資料圖片)

內地男造訪飛鵝山遇上警察截查,他聲稱上山觀看維港景色,卻被發現身懷牛肉刀、氣槍、電筒,還有手套和頭套。他被捕後聲稱備刀用來切骨頭,氣槍則送給兒子,卻不為法庭接納,今(7月29日)在區院被判入獄5年。

來自陝西但居於山東的被告蔣金鵬(34歲),報稱家俬售貨員,他昨被裁定管有仿製火器及備有偷竊工具罪成,控罪指他於去年11月21日持有氣槍及頭套等物品。

暫委法官高偉雄判刑時指,被告持雙程證來港,雖沒有使用氣槍,但相信有需要時會使用其他涉案物品,故判處被告入獄5年。

上飛鵝山拍維港 帶刀切骨頭

被告案發當日在飛鵝山上遭巡警截查,並在他身上搜出氣槍、牛肉刀、電筒、手套及頭套等,遂將他拘捕。

被告自辯時稱,他由陝西到深圳探親,順便來香港玩樂。他買下牛肉刀,是想來帶回家切骨頭,而氣槍則是買給兒子的禮物。他又說案發前一天也到過飛鵝山,但因太大霧,無法拍下維港景色,故在翌日再上山,卻遭警方截查和拘捕。

案件編號:DCCC13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