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軸暗藏千萬元CPU北上 海關拘走私集團4男

撰文:陳惠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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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根據線報,在新界進行大規模反走私行動,搗破一個懷疑跨境走私集團,檢獲大批電腦中央處理器,總值約1050萬元,並拘捕4名介乎50至59歲男子,包括疑是骨幹成員。是次為自2015年來,檢獲最多CPU數量的案件。

行動中,海關共檢獲5864枚電腦中央處理器,價值約1050萬元。(海關圖片)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指揮官劉嘉欣指,有走私集團租用工廈單位作為工場,將原裝中央處理器重新包裝後,利用貨車運載至位置偏遠的貨櫃場,其後再將該批中央處理器收藏在貨車的車尾軸暗格中,經陸路偷運到內地。陳續稱,是次為自2015年來,檢獲最多CPU數量的案件。

落馬洲管制站。(運輸署圖片)

周三(27日)晚上11時許,一輛跨境貨車經落馬洲管制站,準備離境到內地時,海關X光掃描發現該車車尾軸有可疑,遂截停車輛。

工廈包裝貨場集中再運過關

當時貨車男司機(59歲)報稱車內並無盛載貨物,惟經搜查後,發現車軸有部份零件改裝成暗間位置,內裏盛有73個不鏽鋼鐵盒,盒中收藏3,267枚中央處理器,關員隨即拘捕該名司機。其後海關根據線報,突擊搜查屯門1個貨場和2個工廈單位,檢獲2597枚經重新包裝的電腦中央處理器及大量包裝工具和材料。

行動中,海關共檢獲5864枚電腦中央處理器,價值約1050萬元,並拘捕4名介乎50至59歲的男子,包括懷疑是集團的骨幹成員。此外,關員亦將懷疑用作走私的2輛車輛及2個拖架檢走扣查。案件仍在調查中。根據《進出口條例》,走私屬嚴重罪行,任何人士若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根據《進出口條例》,走私屬嚴重罪行,任何人士若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