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姦女友】表明初夜留給丈夫 女子稱遭男友強姦迫口交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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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社交網站認識了一名男學生,二人發展成情侶,女子表明要把初夜留給未來丈夫,惟她首次與該男生往時鐘酒店,疑即被強迫為他口交更被拍片,女子後來原諒男生。第二次二人再在時鐘酒店見面,男生涉嫌再非禮並強姦她。涉案男生否認一項強姦及兩項非禮罪名,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鄺善麒否認強姦及非禮女網友案件開審。(陳雯慧攝)

被告鄺善麒,20歲,被控於2014年4月17日和6月3日在時鐘酒店非禮及強姦女事主。

主控官在開案陳詞透露,案發時20歲的被告,與受害人X在2013年11月在面書上認識,當時被告不在香港,二人透過WhatsApp等手機軟件溝通,同年12月18日被告回港,兩人成為情侶,期間X有傳過一些她身體某部分的照片給被告,但強調初夜一定會留給未來的丈夫。被告在2014年1月5日離港。

同年3月28日被告又回港,兩人於同年4月17日在一間時鐘酒店內見面,被告在房內將手指插入X的陰部、迫她口交以及觸摸她胸部,更將過程拍下。控方指X全不同意被告的行為,被告於兩日後離港,X一度考慮分手,但最終原諒了被告。

2014年6月2日被告回港,翌日和X到時鐘酒店,強姦了X,又迫她口交,以及非禮她,期間X兩度叫救命。X待被告完事後,送被告坐巴士離開,隨即折返酒店,着看房的不要刪除酒店內的錄影片段。案件未完,明天繼續。

法官彭寶琴特別提醍陪審團,因應颱風動向,若中午11時仍懸掛八號風球或黑雨警告,法庭將不會開庭審理本案。

案件編號: HCCC 25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