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醫生參加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 獲發放服務費增加125元

撰文:鄭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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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管理局今日(23日)公布,因應最新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調高參加普通科門診公私營協作計劃(門診協作)向私家醫生發放的服務費,由每名病人每年最高3,283元上調至3,408元,即增加125元,增幅約3.8%,生效期追溯至今年7月1日。參加計劃病人須繳付的費用,則繼續維持為醫管局普通科門診每次收費的50元。

醫管局發言人指出,今次調整幅度是根據政府統計處《消費物價指數月報》內刊出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醫療服務)去釐定,按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期間的指數變動去計算調整金額。參加計劃的私家醫生每年為每名病人提供最多10次的資助診症,可獲的金額會由3,283元上調至3,408元,即增加125元,增幅約3.8%,生效期追溯至今年7月1日。參加計劃病人須繳付的費用,則繼續維持為醫管局普通科門診每次收費的50元。
 
醫管局發言人稱,門診協作計劃現已在全港18區推行,病人可以於全港任何地區選擇心儀的家庭醫生。截至今年6月底,計劃共有超過400名私家醫生參與,為逾32,000名參加計劃的普通科門診病人提供診症服務。發言人續指,醫管局所有公私營協作計劃均使用「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互通系統)作為運作平台,有意參與門診協作或其他公私營協作計劃的私家醫生及病人,需登記使用互通系統才可以參與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