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表優化選民登記報告 拒要求選民交住址證明

撰文:黎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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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事務處現階段不須選民提供住址證明。(選舉事務處網頁)

政府今日發表《優化選民登記制度諮詢報告》,部分新措施將於本年度落實,早前有政黨及傳媒查出種票情況,但當局仍拒要求選民交住址證明。

 

當局於去年11月發表有關選民登記制度的諮詢文件,蒐集市民、立法會議員的意見,並表示大部分人支持文件中的建議措施,包括「把更改登記資料的限期提前至與新登記申請限期一致,以及改以平郵方式發出所有查訊信件及通知書」及「加強與其他政府部門,核對地址資料」,並就選民登記加強公眾宣傳等。

 

就選民登記作出虛假聲明,政府將提高有關刑罰,惟當局以嚴重打擊市民登記作選民為由,現階段拒絕要求選民在提交新登記或更改登記資料時,提供住址證明。

 

另外,對於反對個案,選舉事務處未來或要求反對人士舉證及出席聆訊,並延長該處處理反對個案及審裁官進行聆訊的時限。

 

去年有傳媒揭發本港多區有種票情況,其中提及葵青大白田選區有民建聯義工的住所變成「5姓6票」的種票場,沙田馬鞍山有5層高公屋出現住在26樓的選民,屯門友愛北選區則有選民報稱居深水埗,亦有荃灣愉景選區內含40個1屋4姓或以上的單位,涉事選民逾2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