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報章《都市日報》的相關公司,被指由今年7月開始拖欠租用新蒲崗寶光商業中心的費用,昨(17日)遭業主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歸還單位,並支付逾百萬的欠租連利息等。原告為明華物業投資有限公司,被告為香港都市出版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原告是新蒲崗寶光商業中心12樓的業主,於本年1月與被告簽訂由去年11月生效的3年租約,月租為24.6萬至25.9萬不等。惟被告自今年7月開始欠租,租金連同管理費、差餉、相關利息等,約101萬元。案件編號:HCA1708/2019【8.5罷工】受罷工影響 《都市日報》周二停刊:祝願香港加油都市日報獲日資財團入股不多於25%《都市日報》4億賣盤予香港金融公司 黃浩:有點不捨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