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打女友案 事主母稱知女兒被打 指屬醜事無向人提及

撰文:梁芷君
出版:更新:
被告鄭家威(左)是香港健美運動員兼California Fitness前董事鄭家達的胞弟。(梁芷君攝及網上圖片)

前香港健美運動員鄭家達的胞弟鄭家威涉嫌毆打及以公開裸照恐嚇前女友一案今續審。前女友的母親供稱,鄭家威曾在電話上承認毆打她的女兒,她聽後難過得不能入睡,惟她覺女兒被男友打是「醜事」,不想被人家知道,故沒有告訴任何人,包括事主的父親。

X母今接受辯方盤問時指,被告曾致電她,指他正打她女兒,X母形容該電話刻骨銘心,收到電話後,整晚睡不著,之後更患上耳水不平衡,須入院留醫。她承認事發後至今一直沒有將電話內容告知丈夫,即X的親父。她指,她自己不舒服,又怕丈夫知道後會嬲,「驚佢知個女比人打,唔知佢會想點」及怕他會「發火」,故將消息隱瞞。

辯方質疑為何X母不找親友協助女兒,她解釋因為不想女兒被打的醜事讓人知,又指得知女兒被打後,「個人亂哂籠,不知點做」,故沒有找親友。

報稱任職健身中心教練的被告鄭家威(38歲)早前否認2011年3月至前年4月期間,毆打及禁錮X,並以裸照威脅X阻止她報警。

案件編號:DCCC26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