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甥女越洋控姨丈非禮 被告稱當年忙於工作 無時間犯非禮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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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指姨甥女不滿他有婚外情而誣告他非禮。(資料圖片)

移居美國30歲女子聲稱20多年前遭姨丈非禮70次,案件今日(24日)續審,被告出庭自辯,完全否認姨甥女的所有非禮指控。他稱當年自己有婚外情,要養兩頭住家,又做夜班工作,日夜癲倒,一星期做足7天,不會有時間在下午非禮姨甥女。他又指因姨甥女不乖,知他涉婚外情,對他印象不良才誣告他。

被告:搏命工作 無時間非禮

現年63歲被告以普通話作供,他現職地盤工人,於1989年從內地來港居住,不久便開始在印染廠工作,當時每天都要上班,並要通宵工作;另外,被告稱當時亦有婚外情,要顧兩頭住家,「我博命地做,不停加班賺錢,日夜顛倒,早上吃完早餐便睡覺,晚上起床吃過晚飯便返工,一星期做足七天,根本無可能像X所說在下午時間非禮她」。

對於事主母親早前供稱,被告星期日會與事主一家午膳,被告否認其事,並稱下班後一整天在睡,不吃午飯,反指事主母親說謊。

被告認有婚外情 與繼女不和

被告又說,他1996年與前妻,即事主姨母,一同移民國外,惟因婚外情問題及與繼女有嚴重的衝突,令他在美國「無生存空間」。他翌年獨自回港,並與現任妻子,即當年的情人結婚,現已育有一子一女。

被告指,事主聲稱自己被非禮70至80次全部是假的,完全是誣告,反問:「你話佢乖不乖?」他相信事主知他涉婚外情,對他印象不良。

事主母:交天主處理

事主母親今早亦有出庭作供,她指事主於1998年看電視節目《警訊》時,突然大哭,她追問事主,事主說被被告非禮,但她已忘記事主所說的內容,但因當時他們已沒再與被告有來往,最後沒有報警。自該次事件後,事主便沒有再提這事,直至2013年,她提到想聘請被告的姊姊,照顧事主的婆婆時,事主極之反對,才再提起此事。

事主母又稱,她是鄉下人,不懂太多,她們亦相信天主,並說:「天主好正義好公正,有乜交畀天主去搞。」

被告否認6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1990至1996年間,多次在被告家或事主家非禮事主。事主昨供稱,被告多次把她抱在膝上,並用手指非禮她下體,事主當時只有4至9歲。

控辯雙方明天將進行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 DCCC110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