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女牙醫免費為胞弟診症判社服 官:納稅人錢要善用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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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高級女牙醫訛稱胞弟為其丈夫,從而安排胞弟接受免費的政府牙科治療,並為弟弟「約假症」將虛假診症預約輸入預約系統,以騰出時間處理行政工作,她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欺詐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等3項罪名,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她聲稱只想親身為弟弟處理牙患而非貪小便宜,裁判官回應納稅人的錢要好好珍惜,工作有問題亦應向上司反映,斥被告行為愚蠢,臨近退休才犯事。

被告劉詠琴(55歲)承認於前年6月5日和去年5月5日兩次作虛假預約,她早前已被下令賠償1,430元政府損失。

被告1985年港大牙科畢業生,同年加入衞生署任牙醫,2010年6月擢升為高級牙醫,三年前調派至衞生署轄下新設的觀塘容鳳書牙科診所擔任主管。

被告工作的診所,可為現職及退休公務員及直系親屬提供牙科診治服務,除收取假牙和口腔裝置費用外,其他費用可豁免。

被告早前求情時承認,她知其弟並不享有免費服務,但稱若其弟輪候街症,都能豁免部分收費她強調親自為弟弟看診,非為貪便宜,而是胞弟數年前光顧私家牙醫效果不理想,曾問她意見,她才想親自為弟弟治療。她又承認,因她能力不好,無法處理行政工作,才想出「假預約」,空出時間處理未完成工作。

被告原定前年11月申請退休,並獲批於翌年11月退休前休假,惟她在退休前犯上本案,或須面對紀律聆訊及停牌。

案件編號:KTCC22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