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信偽造選民登記加快獲批單程證 嬸姪認製「4屋8姓」選民候懲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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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洪燕玉及次被告洪秀連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偽造罪。(資料圖片)

內地婦聲稱以為「家庭團聚會」收集個人資料,可有助她獲批單程證,因而將13名親友資料交予在港的姪女。姪女則用她與丈夫及丈夫家人所持的物業,在去年區議會選舉前,作出偽造選民登記文件。不過,由於出現「4屋8姓」而遭選舉事務處揭發。二人今早(9月7日)在粉嶺法院認偽造罪,裁判官指案件有預謀及影響選舉的公平性,明言必須判阻嚇性刑罰,否則會誤導公眾,以為法庭容許干擾選舉的行為,把兩被告還柙,並把案押後至9月21日判刑以候二人的背景報告。

首被告洪燕玉(40歲)及她持雙程證的嬸母次被告洪秀連(58歲)。首被告負責填審表格,二人分別承認13及7項偽造罪。

控方案情指,選舉事務處去年6月收到13份來自4個不同地址的選民登記申請,當中的申請人竟有8個不同姓氏,且表格上的字跡相似,遂交警方調查,始揭發該四物業均為首被告與丈夫及其嫂子所持有。首被告被捕後向警方承認,她為助次被告能加快獲批來港,故填寫那些資料。

姪女因鄉間情濃助長輩犯案

首被告今求情指,她來港十多年,從沒有參與過選舉,對選舉及本港的政治不熟悉亦不熱衷,她並無意圖干預選舉結果,亦沒有從中得益,只是出於好心,希望能幫忙有內地的長輩。

次被告律師求情時透露,她的父母及弟弟於1970年已來港,她當時沒有跟隨,其後弟弟過世,她想來港與兩老團聚。她本身是文盲,不諳香港選舉制度,又誤信流言以為索取他人資料並作選民登記會有助她的申請。她指她的姪女,即首被告純真,因鄉間情濃,為尊重長輩而犯案。律師又指本案並非種票,因在13名親友中,只有一人實際有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