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指15屋邨石油氣供應欠競爭 房委會:合約屆滿前會檢討

撰文: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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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香港01》報道,本港的石油氣市場由3間油公司瓜分壟斷,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今日(8日)對15個公共屋邨的中央石油氣供應安排,向房委會提出促進競爭的建議,「組合」多個屋邨進行招標或與供應商磋商,為原有及潛在的供應商提供更大誘因參與競投等。房委會回應指,已與石油氣供應商開始商討及索取資料,以檢視現行的政策及安排是否有修改的需要。

競委會提出,由房委會管理的15 個公共屋邨的管道石油氣供應安排,有可改善之處。(資料圖片)

競委會指,關注到由房委會管理的15個公共屋邨,管道石油氣的供應安排似乎缺乏競爭,尤其現時做法為延續原有供應商的合約,而非引入一個具競爭的程序,只會有利於原有供應商,減低為居民爭取更佳條款及更好服務的機會;此外,供應商以向房委會繳付的補價作為批出其後合約的決定因素,但居民卻不能分享有關收益,從競爭的角度而言,做法並不理想,有可改善之處。

管道石油氣的供應影響到15 個公共屋邨、約 15.6萬名居民的日常生活。(資料圖片)

建議採「價低者得」為續約考慮

競委會建議,房委會應考慮在批出其後的合約中引入競爭;考慮放棄將「補價」作為批出其後合約的決定因素,取而代之為以向居民收取的石油氣價格作為決定因素,價低者得;又或「組合」多個屋邨進行招標、或與供應商磋商,為原有及潛在的供應商提供更大誘因參與競投;另可讓相關屋邨居民參與決定就是否與原有供應商續約,或採用具競爭的程序。

房委會:正了解最新市況

房委會則回應指,公共屋邨的中央石油氣供應商如在合約期間表現良好,當合約屆滿時便會獲續約。惟社會對現行續約安排有不同意見,故署方正了解最新市場情況及私人屋苑的經驗,以包括與石油氣供應商商討,索取相關資料,例如更換供應商對用戶的具體影響,以檢視現行的政策及安排是否需要修改,並在下一個公共屋邨中央石油氣供應合約屆滿前,詳細研究及考慮競委會所提出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