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港獨主張被拒參選立法會 陳浩天率先向法院申請選舉呈請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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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今早到高等法院做選舉呈請。(江智騫攝)

立法會選舉剛完結,但選前選舉管理委員會突訂立參選人必須聲明擁護《基本法》的確認書,多名參選人及後被指提港獨立場而被拒參選。選舉結果今刊憲,香港民族黨陳浩天亦於今早提出選舉呈請,要求推翻選管會禠奪參選權的決定。一旦呈請成功,或觸發重選。

陳浩天今早到法庭呈交入稟文件時,譴責政府不惜撕破法治假象,都要打壓港獨,認為公眾已不應只討論前途自決,而必須將港獨引入主流政治。他感到呈請為一定要做的事,因為是次選舉主任剝奪了新西選民的選舉權,呈請是為了保障日後香港選舉權和人權。他坦言,是次呈請一旦成功,就會觸發新界西重選。

陳浩天又透露,是次呈請理據是控訴選舉主任違例,例如選舉主任以他在社交媒體言論作判斷,但他認為此舉有違主任權利。被問及對呈請是否有信心,他就坦言未知前路,但假若相信香港為法治社會,呈請就一定成功。

他指,呈請或需時幾年,但會在呈請結果前,堅持擴大各界勢力,推動香港獨立主張,並說:「無論我們的政見如何,政府都不應阻止我們參選。」

陳浩天說,無論他的政見為何,都不應被阻止參選。(江智騫攝)

陳指選舉主任呈上8頁剪報指他推動港獨

陳浩天於入稟狀透露,本年7月18日遞過參選表格後。相隔一周,他收到選舉主任的回覆,先指他未有簽署確認書,再呈上多達8頁剪報,指他於社交媒體等公眾領域主張推動香港獨立。選舉主任聲稱要諮詢律政司意見,但並沒支會陳浩天有關法律意見所涉及的範疇。選舉主任再問陳浩天:「你是否承認,即使你在參選表格表明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力香港特別行政區,但依然會推動香港獨立。」

陳浩天其後回覆,基於《基本法》確認每人政治立場自由,質疑對方無權作出有關詢問及判斷。終在7月30日,陳浩天收到選管會回覆,指收到律政司意見後,裁定陳浩天言論違反《基本法》,因此拒絕其參選。

香港民進黨楊繼昌(左上)、城邦派中出羊子(左下)、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中上)、區議員陳國強(中下)、香港民族黨陳浩天(右上)、保守黨賴綺雯(右下),分別被選舉主任拒絕參加9月立法會選舉。(資料圖片)

6參選人被拒參選今屆立法會

應屆獲裁定參選無效的,另有參選新界東的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陳國強,新界西參選人,「城邦派」的中出羊子;出戰九龍西「香港民進黨」的楊繼昌,以及港島區的「歸英派」參選人賴綺雯被拒參選。梁天琦早前亦表明,將待選舉結果刊憲後,提出選舉呈請。

案件編號:HCAL16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