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父不滿兒子文憑試成績 恐嚇到校放火斬人 官:要否斬埋你?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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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初四首次出庭時僅穿背心,他稱之前被還押,期間領會到「豁達包容」。(資料圖片)

中學文憑試本屆考生的一名家長因兒子成績未如理想,在15分鐘內三次致電學校投訴,並分別向副校長和兩名書記恐嚇說:「來學校斬人」、「放火燒學校」、「見一個斬一個」;該家長今承認3項刑事恐嚇罪名,並在庭上多次承諾「絕對不會再犯」,並在還柙期間領會到四字真言:「豁達包容」,即被裁判官截斷,更反問:「你話學校要負責,你有無想過你都要負責,使唔使斬埋你自己。」但准予被告保釋至10月12日判刑。

現年51歲的被告黃初四,任地產經紀,承認三項刑事恐嚇罪名,被捕後一直還柙,但今日獲准以500元現金保釋外出,以取感化、社會服務令和心理報告。

辯方大律師查錫我求情時指,被告平時不會說粗口,今次只是一時衝動、激動下犯事,另被告於庭上多次承諾絕對不會再犯。

官:成績不好喊斬人 我是你兒子都驚

裁判官溫紹明即阻止被告不要再說絕對、絕對,並說:「我擔心你會否傷害別人,你出於很緊張囝囝,起因是成績不好,但成績不好有100個原因,但不好你便要到學校斬人,我是你的兒子都擔驚受怕,就算成績好,成績差小小,你就話斬人,我都驚。」

被告兒子曾表示,父母分居多時,所以一直住保良局宿舍,但因已17歲,所以他現時輪流在父母家中居住。被告似擔心裁判官會怪責兒子,即說:「他由細至大都很乖。」溫官即反駁:「我不是說你兒子不好,是你不好。」又說,非所有事情都是大人「啱晒」,但今次事件證明是大人錯了,有時人生經驗愈豐富、年紀愈大愈錯,着被告與兒子多作溝通。

被告聲稱只是「硬頸」

不過裁判官同意被告的案件未嚴重至要入獄,打算讓他保釋候判,更問他有沒有幻聽等精神問題,被告即表示無,稱自己只是「硬頸」,裁判官即說:「你而家知道硬頸都可以坐監。」並提醒被告保釋期間勿再犯事,並接受感化官的輔導。

案情指,今年9月5日下午4時左右,被告致電兒子的中學找姓陳的副校長,表明自己是兒子的父親,向副校長投訴學校的教學方法,期間夾雜粗口說:「你信唔信我來學校斬人。」之後掛線,但副校長已感到驚慌。

10分鐘後被告又致電學校,接電話的姓方的女書記認出被告的聲音,被告再用粗口向方說:「我會放火燒學校!」便掛線,方亦感到大驚。再6分鐘後,被告第三次致電學校投訴,又向另一名姓蘇的女書記說:「我會攜把刀見一個斬一個。」學校最後決定報警,翌日被捕。

案件編號:  ESCC 283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