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笑胸大及與男同事有染 女文員告上司性騷擾 索償12萬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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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T聲稱在健身中心工作期間不斷遭男上司性騷擾。(Getty images)

曾於J.V. Fitness Ltd屬下健身中心工作的女職員,聲稱2013年底於中心工作時,多番遭一名男上司性騷擾,指男上司不但常向她求婚,又指她肥及用光公司的大碼胸圍等,更指她與不同男同事有染。女職員後來辭職,並向平機會投訴,今入稟區域法院控告該男上司性別歧視,要求賠償12萬元。

原告T由平機會代表入稟,被告洪顯祥(譯音)。原告在該中心內當文員,被告曾是創作總監。原告聲稱在2014年1至9月受到騷擾。

入稟狀透露,原告2013年底到該健身中心工作,她入職不久,便開始遭到被告性騷擾。她指被告曾稱會給原告300萬開餅店,又叫原告認真考慮嫁給他,並稱他們下世都會遇上,他到時會收養原告。

被嘲笑「啲肉唧哂出嚟」

此外,原告在參加公司的瑜珈班時,她指被告又不斷望她的胸部,之後又向同事指原告肥,並笑說原告穿運動服時「啲肉唧哂出嚟」,被告更開玩笑說原告「偷晒公司倉庫內大碼BAR TOP」。

原告指被告更曾在討論工作時,望著原告指原告「胸大腰細」,又說:「我愛小蠻腰」等話,又在原告與同事談話時說:「快啲生啦!搞大你吖嗱。」等話,更公開指原告與不同男同事有性關係等,原告最終辭職。她認為被告言性騷擾她,因而要求被告作出賠償。

平機會指工作所性騷擾仍很普遍

平機會發言人指,此個案突顯出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在香港仍很普遍。在此個案中,有關的違法行為涉及提出不受歡迎的性要求、在辦公室內談論個人的性生活或私人生活、講出明顯涉及性的說話,並嘗試與原告人有身體接觸,令原告人感到受冒犯及威嚇。此個案有助公眾更深入認識,在工作場所作出涉及性的不受歡迎行徑,以及製造一個在性方面具敵意和威嚇的工作環境,都可以構成性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