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戰】基督教選委抽籤代普選 基督徒學會質疑討好大宗派

撰文:金芷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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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3月舉行的特首選舉,由1,200名委員組成的選舉委員會投票選出特首,其中宗教界佔60席,香港基督教協進會佔當中10席。基督教協進會今屆一改以往「教內普選」的方法,改以抽籤方式產生該界別選委,協會指抽籤能體驗公平原則,人人有均等機會參與。
不過,香港基督徒學會質疑,協進會的新提名方法設下更多限制,令大宗派容易壟斷選委議席。

基督教協進會取消「教內普選」,改以抽籤方式產生10名基督教選委。(金芷靈攝)

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今年12月舉行,屆時將產生1,200名選委,負責在2017年提名及選出新一屆行政長官。香港基督教協進會作為《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的指定團體,將提名宗教界60個席位中的10個基督教選委。

協進會棄「教內普選」 改以抽籤方式代替

過往基督教協進會以「教內普選」形式,產生代表基督教的10席選委,但今屆改以抽籤方式選出。香港基督教協進會總幹事蒲錦昌牧師表示,過往基督教界別曾嘗試以不同方法產生選委,但經過多次開會商議後,認為抽籤能體驗公平,人人有均等機會參與,同時可撇除候選人因知名度高,便增加當選的機會。

被問到抽籤並非民主方法,蒲錦昌表示,所有提名人都需經過既定的提名程序,相信已有一定代表性及民主成份,強調並非任何人皆可獲提名。他又指,過往的教內選舉約一萬多人參與投票,但有關數字佔整體基督教界別40萬教徒仍是少數,選舉結果亦未必有足夠代表性。

基督教協進會接受四種提名方式,提名人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並已加入教會成為會友,其所屬教會須為已登記的香港註冊團體,提名人亦需為香港已登記選民:

四個提名方式
個人提名:個別基督徒需有20名基督徒的提名,才能獲得參與抽籤的資格。
堂會提名:堂會可提名一位會友或同工參與抽籤。
基督教機構提名:基督教機構可提名一位基督徒參與抽籤。(如:福音機構)
宗派總會提名:宗派總會可提名一位基督徒參與抽籤。(如:宣道會、浸信會等)

提名期為9月29日至10月20日,第一輪抽籤將於10月30日進行。第一輪抽籤後,每類提名組別不會超過十張名單,一共有40張或以下的提名名單。若該提名組別少於十個提名,經核實資料後,可全數不用進行第一輪抽籤。第二輪抽籤將在11月或舉行,由政府選舉主任安排,最後抽出10名委員。

黃美鳳(左)質疑,協進會的新提名方法設下更多限制,令大宗派容易壟斷選委議席。(資料圖片)

基督徒學會:改制扼殺教友參選機會

不過,基督教協進會改制引來部份教會內部反彈,香港基督徒學會社會牧職幹事黃美鳳質疑,協進會的新提名方法設下更多限制,令大宗派容易壟斷選委議席。

黃美鳳指,今屆只有按免稅條例註冊為慈善團體的堂會、基督教機構及宗派總會才擁有提名資格,但多數獨立教會或小型教會都沒有註冊為慈善團體的需要,或令大宗派具資格在所有組別提名選委,從而有較大機會取得更多席位。

她續指,獨立教會的教友只能循個人提名躋身選委,造成機會不均等,質疑協進會分成四組的提名方式,「為討好大宗派和大型教會」,扼殺一般教友參選選委的機會。